(略)年浙江杭州电信市本级职工之家场所修缮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略)年浙江杭州电信市本级职工之家场所修缮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略)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略)
1.2采购内容:(略)
(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略)
(2)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略)
(3)工程总承包及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略)
1.3施工地点:(略)
1.4工期:(略)
1.5承包方式:(略)
1.6质量标准:(略)
1.7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8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1.9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响应总价最高限价为(略).(略)万元人民币(含税),各分项最高限价如下:(略)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略)
(2)施工资质要求:(略)
注:(略)
2.3供应商(如为联合体响应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供应商单位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以上拟派施工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供应商单位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响应的,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供应商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联合体响应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4)如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响应。在建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2.5本项目要求具有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如为联合体响应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1)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四个岗位均具有)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企业任命文件,其他负责人必须在响应文件中能体现职务信息;
(2)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6本次询比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设计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
(2)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7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8本询比项目已公开完整的初步设计文件,允许上述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参与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响应。
2.9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项目响应的除外。
2.(略)供应商(如为联合体响应的,指联合体全部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略)年(略)月(略)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略)月(略)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略)月(略)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自(略)年(略)月(略)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略))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略))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略))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略))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略))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略)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略)
4.3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略)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本项目不适用)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略)
服务邮箱:(略)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