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国有平安林场场部工区I林班(略)小班,Ⅱ林班(略)、(略)小班;利秋坑工区Ⅱ林班(略)小班;黄蚁坑工区Ⅱ林班(略)小班,共5个小班总面积约(略).(略)亩的林木资源(略)%活立木挂牌转让公告
一、受惠州市国有平安林场委托,挂牌转让惠州市国有平安林场场部工区I林班(略)小班,Ⅱ林班(略)、(略)小班;利秋坑工区Ⅱ林班(略)小班;黄蚁坑工区Ⅱ林班(略)小班,共5个小班,总面积约(略).(略)亩的林木资源(略)%活立木,交易的总底价为(略).(略)万元,分别如下:
标的一:(略)
标的二:(略)
标的三:(略)
标的四:(略)
标的五:(略)
所交易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报名竞标条件要求和说明
1、竞买条件:(略)
2、林木采伐时间:(略)
3、特别说明:(略)
4、中标签订合同生效后,林木归中标方所有,并自行看管,在采伐期限内林木如有损失与转让方无关。
5、中标方必须遵照林木采伐的有关规定,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范围采伐,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竞标中标人要按规定加强林木采伐管理,杜绝批少砍多、越界砍伐等现象发生;同时要加强安全生产及护林防火工作。木材调运必须按法律规定办理木材检疫,办理相关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6、中标方在处置林木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方独自承担,具体包括砍伐和运输、聘请工人费用等。
7、中标方应确保安全生产,作业时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中标方独自承担,与林场无关。
8、签订合同时,转让方暂时性收取森林防火保证金,采伐完毕后,如未发生事故,保证金退回给中标方。各标的应缴森林防火保证金如下:(略)
9、伐区内未经批准禁止新开集材公路,只允许按林场规划开设临时集材道,费用由买方负责,转让方给予协助。
(略)、项目中标后,请成交候选人先等待3日(此3日为网上挂牌竞价结果公示期,以网上成交日次日起计),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请成交候选人自行汇款成交款余款到产权交易成交款代收账户(成交候选人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汇款完成后持缴款证明和相关证件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办理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凭成交通知书及相关证明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交易合同,持合同原件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办理退还竞价保证金手续,同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提交一份交易合同原件备案;竞得候选人逾期拒绝办理成交手续或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以退回。未成交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网上限时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
(略)、其他事项请查看交易条件说明,意向方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该项目的交易条件说明,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略)、如需了解标的详情请致电惠州市国有平安林场,咨询电话:(略)
三、上述标的实行网上挂牌交易,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略)〕(略)号),全程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报名起止时间:(略)
四、保证金以交易系统到账为准(ATM转账(略)小时后方可到账),请适当提前以确保资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 (特别提示:(略)
五、首次挂牌到期未成交的,按5个工作日为1个周期自动延长挂牌。
六、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一)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二)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三)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四)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五)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六)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七)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七、本中心为交易平台,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八、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网上竞价活动异常的,交易中心有权中止、终结或重新组织竞价活动,同时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本公告项目详情可通过以下3种方式详查:(略)
系统操作指南详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服务指南→操作指引→产权交易→产权竞价交易操作指引”。此外,该操作指引,亦可直接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的“资料下载”或“应用指南”栏目下载查看。咨询电话(略)-(略)(正常工作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