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杞县停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杞县停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招标编号:(略)
2.3建设地点:(略)
2.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略)
2.5投资总额:(略)
2.6计划工期:(略)
2.7工程质量:(略)
2.8招标范围:(略)
2.9标段划分:(略)
第三标段:(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三标段: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提供(略)年度、(略)年度和(略)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并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属于免税对象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自行出具免税声明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6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需提供(略)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3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
3.7信誉要求:(略)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9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略)本项目第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投标人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时间:(略)
5.2地点:(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略)
6.2地点:(略)
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略)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监督单位:(略)
电话:(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
1.1.3 | 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
1.1.4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略) 标段名称:(略) |
1.1.5 | 建设地点 | 杞县境内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1.2.2 | 出资比例 | (略)%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服务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R不接受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略))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略))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略))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1.5.2 |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 不补偿 |
1.9.1 | 踏勘现场 | R不组织,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略) |
1.(略).1 | 投标预备会 | R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略) |
1.(略).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 |
1.(略).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 |
1.(略) | 分包 | 不允许 |
1.(略) | 偏离 |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 (2)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5)投标人委托书委托期限应与投标有效期不一致的; (6)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8)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招标控制价或最高限价的; (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略))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略))不同投标人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略))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略))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 |
3.2.3 | 最高投标限价 | 造价咨询采用费率报价方式:(略) 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略) (不得高于控制价) 注:(略) 注:(略) |
3.2.4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无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略)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 ¥(略).(略)元(大写:(略)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略) ① 以银行转账形式交付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转账建议备注“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注:(略)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将保证金缴纳回执附在投标文件中。 ② 以保函形式交付投标保证金的: 电子保函,请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关于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相关要求和电子保函平台操作手册。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 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章要求 | 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签章 |
4.1.1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4.1.2 |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 1、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2、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略)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时间:(略) 地点:(略) |
5.2 | 开标程序 |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略)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略)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略) 注:(略) |
7.1 | 定标办法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招标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略)日内完成定标。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
7.2 | 定标候选人及中标人公示媒介 | 详见招标公告 |
7.4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略) 履约担保的金额:(略) 合同签订前递交至招标人 |
8 |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
(略)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略).1 | 招标服务费 | 代理服务费:(略) |
(略).2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
(略).3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投标 | R是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2.各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工作时间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略) 3.各投标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略)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略).4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略).5 | 付款方式 |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略).6 | 硬件特征码 | 投标人应独立制作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的围标串标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对于被认定为存在“硬件特征码一致”的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人,禁止其一年内在开封行政区域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并在网上予以通报。 |
(略).7 | 质疑(异议)与投诉的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线上质疑(异议)、投诉通过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略) |
(略).8 | 解释权:(略) |
(略).9 | 投标人应时刻关注发布网站和公司 CA 密钥推送消息,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变更、澄清、修改、答疑等,在发出之日起即视同投标人已收到该文件。 |
(略).(略) | 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如有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上报上级部门,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
注:(略)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略)
1.1.3本招标项目代理机构:(略)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略)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略)
1.2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和资金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略)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略)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略)
1.3 招标范围、养护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略)
1.3.2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期:(略)
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略)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和能力和信誉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略))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略))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略))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1.9.2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略) 投标预备会
1.(略).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略).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略).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略) 分包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略)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详见招标文件目录
根据本章第2.2 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公告形式在网站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自澄清公告发布当日,投标人默认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可以公告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相关网站发布。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自修改公告发布当日,投标人默认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目录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略)日历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报价处加盖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养护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委托代理人个人签章或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个人签章或签字确认。个人签章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1.2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地点:(略)
4.1.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2.2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递交。
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略)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7.1 定标办法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候选人及中标人公示媒介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 中标通知
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4 履约担保
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5 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附表一:(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电子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 分前提交至系统(详细地址) 。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略)
年 月 日
附表二:(略)
问题的澄清
编号:(略)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略)
1.
2.
.....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略)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签章要求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2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财务状况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2.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范围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服务期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质量要求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4技术标评审标准 | 工作流程及要点 | 根据项目情况对各阶段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的流程及要点进行全面、有针对性且合理的分析;否则不合格。 |
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管理 | 提出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安排,包括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置及管理措施;否则不合格。 |
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的重点、难点、控制措施和方法 | 有针对本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的重点、难点、控制措施和方法包括以下阶段: 1、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的重点、难点、控制措施和方法; 2、项目实施阶段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的重点、难点、控制措施和方法,如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进度款及结算审核等; 3、结算阶段造价咨询服务程序、争议问题的解决流程及方法。否则不合格。 |
针对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质量控制措施 | 有针对本项目设置管理服务沟通机制,包括但不限于:(略) |
造价咨询服务 工作进度安排 | 进度安排措施方案应全面且合理可行、具有针对性;否则不合格。 |
对本项目的实施要点 | 有针对本项目具体的实施要点,服务承诺应完整、准确、合理;否则不合格。 |
2.5 综合标评审标准 | 企业业绩 | 提供自(略)年1月1日以来,投资金额≥1亿元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注:(略) 证明资料不齐全或部分无效的,不合格。不提供视为不合格。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自(略)年1月1日以来,投资金额≥1亿元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与企业业绩不能重复。) 注:(略) 证明资料不齐全或部分无效的,不合格。不提供视为不合格。 |
主要人员要求 | 本项目管理人员最低资格要求:(略) 1、项目负责人1人(要求具有有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工作年限5年以上): 将招标人委托的各类工作及时分派到咨询小组的对应责任人;对提交给招标人的所有的书面或电子成果承担复核责任,对工作质量负责。 2、团队成员4人(要求具有有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3人,安装专业1人。 跟踪所负责专业的各类工作落实进展,做好咨询指导工作;对所负责专业的所有的书面或电子成果负责审核,承担质量责任,并提交项目总负责人审核确认。 3、驻场代表3人(要求具有有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满足现场工作需要,土建专业工程师2名、安装专业工程师1名。 提供人员需附对应的证书、劳动合同、(略)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有效社保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3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投标文件提供证书扫描件。证明资料不齐全或部分无效的,不合格。不提供视为不合格。 |
服务承诺 | 1.从三控、三管、一协调的角度,减轻招标人工作负担、保证项目管理规范、到位的措施及承诺,否则不合格。 2.承诺中标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不合格。 3.施工期间履行职责的服务承诺,符合项目要求,否则不合格。 4.与咨询工作相关的协调工作承诺、保修期间服务承诺,符合项目要求,否则不合格。 5.项目实施阶段服务人员到位率以及项目完成后的跟踪服务承诺,符合项目要求,否则不合格。 以上承诺未做出响应的视为不合格。 |
2.6推荐定标候选人 | 推荐定标候选人的方法: 1、计算评标基准价C: C=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2、确定定标候选人: 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数量为F,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人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若报价相等,按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的序号由小到大的次序进行排序。 ①当F<3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②当3≤F≤(略)时,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③当(略)<F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4家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7家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注:(略) (2)若投标人报价出现并列则同时入围定标候选人。 (3)评标委员会以不标明排序方式向招标人推荐定标候选人。 注:(略) |
| | | | |
1.评标方法(合格制+合理低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合格制+合理低价。
2.评审标准2.1形式评审标准:(略)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项、2.2项、2.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按无效标处理。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第二章“总则”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总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总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4项、2.5项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推荐定标候选人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6项执行。
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系统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电子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书面决议
3.4.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1)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2)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3)评标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4)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4.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2)集体讨论;
(3)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4)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个人意见以及评标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5 评标结果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定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注:(略)
第四章 定标方法
1.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办法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略)〕(略)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略)〕(略)号);
本项目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定标候选人名单;
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核查随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略)日内完成定标工作,招标人对定标过程进行音、视频记录,并存档备查。定标地点为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3.定标方法
本项目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
4.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招标人应当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标工作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及以上单数,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负责项目且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5.定标核查
在定标会议前,由定标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定标候选人资格证明的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提供(略)、(略)、(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投标人以新成立年限为准提供,不足年限要求的,按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
3、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属于免税对象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自行出具免税声明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6、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在本单位已缴纳的近3个月连续有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3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
7、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渠道:(略)
8、企业业绩:(略)
定标委员会在核查过程中对存在问题的定标候选人发出质询,由定标候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超出规定时间回复或回复内容不符合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视为资料造假、欺骗中标,并主动向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定标委员会在定标前对依据需要对所有定标候选人进行视频或现场考察,考察参与对象为所有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参与对象为授权委托人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如因故无法参加视频考察或拒绝参加视频考察的定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将进行现场考察核实相关信息,如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视为资料造假、欺骗中标,并主动向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定标委员会查实有定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不得进入定标程序。经核查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定标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少于两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定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应当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6.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定标地点为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前以邮箱形式通知;鼓励定标候选人参加定标会议,但不得扰乱会场秩序或做出影响定标会议正常进行的其他行为。
在定标现场,先由到场定标候选人代表扭头侧身抽取代码球,剩余未到场的定标候选人按照评标报告推荐候选人的先后顺序(到场的排除后)由定标委员会成员通过摇号机抽取代码球(抽取过程无遮挡行为)。号码球为1至N号号码球(N为定标候选人数量)。
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代表将定标候选人对应的代码球和抽取结果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成员进行签字确认。
7.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人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服务期、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信息等内容;定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
8.定标结果
(1)确定的中标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在已入围的定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取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3)对中标人以资金、技术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的,招标人应当移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1.项目说明
1.1本章内容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本项目为1个包进行招标。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招标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本项目所提供服务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包括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等。
2.技术标准和要求
2.1项目名称:(略)
2.2工程地点:(略)
2.3工程规模:(略)
主要包括金城大道(略)个充电桩、经一路(略)个充电桩、经二路8个充电桩、经三路(略)个充电桩、经四路(略)个充电桩、经五路(略)个充电桩、人民文化广场(略)个充电桩、S(略)省道(略)个充电桩、G(略)国道(略)个充电、大蒜交易市场(略)个充电桩、中医院新院区(略)个充电桩、医疗综合体(略)个充电桩、人民公园(略)个充电桩、郑民高速杞县站(略)个充电桩、商登高速杞县站(略)个充电桩、兰沈高速(略)个充电、公交枢纽站(略)个充电桩、红豆购物中心(略)个充电桩、见义勇为公园(略)个充电桩、鑫港酒店(略)个充电桩等(略)处共计(略)个充电桩以及其他辅助配套设施,总占地面积约(略).(略)平方米。
2.4项目内容:
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如有);施工图预算编制;驻场服务;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工程进度款及变更签证索赔审核、协助委托人办理变更签证索赔事项,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的处理;协助委托方进行材料及设备的认质认价、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设备、材料等价格;协助承包人进行费用调整);竣工结算初审;并配合相关部门竣工结算(决算)审计;及其他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工作等。
2.5造价咨询服务开始时间:(略)
2.6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2.6.1工程设计阶段
R审核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如有)
R参与设计方案(变更)经济分析
R其它
2.6.2工程发承包/招投标阶段
R编制施工图预算
R核对施工图预算
R其它
2.6.3工程施工阶段
R分析合同价款
R审核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
R审核工程索赔、签证及变更费用
R审核工程价款调整
R分包的专业工程招标咨询,材料设备询价
R分析工程投资偏差,调整工程造价控制目标
R其它
2.6.4工程竣工阶段
R初步审核工程竣工结算
R其它
2.7造价咨询其它业务
R工程造价鉴定及仲裁咨询
R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
R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
R其它
2.8相关控制活动
2.8.1编制控制价,完成与招标人的技术校核;
2.8.2接受施工招标阶段的投标人关于工程量清单的质疑,及时回复与调整;
2.8.3参与工程造价控制的有关会议;
2.8.4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招标人提供咨询意见;
2.8.5协助招标人及时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索赔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
2.8.6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如有),提供初审后完整审核意见;
2.8.7配合政府组织的审计及招标人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与控制造价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2.8.8出具各个子项及整个项目的《工程竣工结算初步审核意见》;
2.8.9根据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出具跟踪成本控制月度和季度报告;
2.8.(略)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如有);施工图预算编制;驻场服务;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工程进度款及变更签证索赔审核、协助委托人办理变更签证索赔事项,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的处理;协助委托方进行材料及设备的认质认价、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设备、材料等价格;协助承包人进行费用调整);竣工结算初审;并配合相关部门竣工结算(决算)审计;及其他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工作等。
2.8.(略)招标人要求的其他与造价咨询相关的业务。
2.(略)管理人员最低资格要求(负责人1人,团队成员6人,驻场代表6人,以上人员不重复。)
2.(略).1项目负责人1人(要求具有有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或经济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作年限8年以上):
将招标人委托的各类工作及时分派到咨询小组的对应责任人;对提交给招标人的所有的书面或电子成果承担复核责任,对工作质量负责。
2.(略).团队成员6人(要求具有有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工作年限5年以上):(略)
跟踪所负责专业的各类工作落实进展,做好咨询指导工作;对所负责专业的所有的书面或电子成果负责审核,承担质量责任,并提交项目总负责人审核确认。
2.(略).3驻场代表6人(要求具有有效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工作年限5年以上),满足现场工作需要,土建专业工程师3名、安装专业工程师3名。
2.(略).4对招标人的资料(如施工图、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的计算依据等)负保管及传递责任,要求及时勿遗漏;负责工程量核对、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工程签证、材料询价批价的处理;负责进度款的审核;过程跟踪中及时收集各种资料并形成案例;填写《项目成本管理台帐集成》(按招标人要求),对全过程咨询的日常工作进行系统的梳理和归档,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对招标人成本人员安排的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注:(略)
2.(略) 软件及设备保障。投标单位中标后须提供造价咨询工作必需的软硬件设备,所使用的软件应经项目所属区域的定额管理部门备案;具备造价咨询工作所需的测量检验设备以及交通工具,使用软件及相关设备所需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
3.商务条件
3.1服务期限
造价咨询服务从合同生效之日至竣工决算完成。投标人应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供咨询服务成果。
3.2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招标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招标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投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注:(略)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适用范围:(略)
执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及验收规范,规范中指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
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以下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其它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工程技术、施工规范。以上技术规范标准与新技术规范标准不一致时,以新技术规范标准为准。
第七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参照最新版的合同执行,最终以招标人签订的版本为准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人:(略)
日 期:(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技术标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承诺书
七、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略)
我们收到了(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愿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和要求,愿意以费率报价(大写)(小写%),服务质量:(略)
2、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3、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4、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略)日历天。如果成交,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日止。
5、我方愿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
6、如我方中标,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
7、我们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的文件(如果有)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投标人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范围 | |
投标报价 | 小写:(略) 大写: |
投标有效期 | |
服务期 | |
质量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证书名称 | | 注册编号 | |
注:(略)
投标人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略)
经营期限:
姓名:(略)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略)
投标人名称:(略)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签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单位在职人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联系方式(手机号):(略)
电子邮箱:(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略)
投标人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