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项目为(略)年南京电信企业宣传品框架采购项目(标段编号:(略)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略)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略)
1.2.1 本项目预估金额约(略)万元(含税),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略)年南京电信企业宣传品框架采购项目 | 企业宣传品 | 详见响应报价表 | 详见响应报价表 | 江苏南京(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详见询比文件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必须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为企业,还必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略)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配备至少3人的服务团队,所有人员之间不得兼任,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须提供拟投入的所有人员清单、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证明扫描件(毕业证书扫描件或学信网的查询截图)、供应商为所有拟投入人员缴纳的近6个月的连续社保证明材料):
①项目负责人至少1名,承诺在本项目的服务期内全职负责本项目的管理工作,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②专职设计人员至少1名,具备广告设计相关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需具备设计、文案等服务与协调能力。
③专职服务人员至少1名,需具备配送、服务、协调等能力。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2.1.4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业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需提供合同汇总表和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扫描件。提供单项合同扫描件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框架合同扫描件的,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扫描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扫描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1.6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配备至少3人的服务团队,所有人员之间不得兼任,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须提供拟投入的所有人员清单、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供应商为所有拟投入人员缴纳的近6个月的连续社保证明材料):
(1)项目负责人至少1名,承诺在本项目的服务期内全职负责本项目的管理工作,提供承诺书。
(2)专职设计人员至少1名,具备广告设计相关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需具备设计、文案等服务与协调能力。除上述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学历证明扫描件(毕业证书扫描件或学信网的查询截图)。
(3)专职服务人员至少1名,需具备配送、服务、协调等能力。
2.1.7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原件的扫描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原件的扫描件或提供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
2.1.8供应商须承诺遵守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略)〕(略)号)中十个不准要求,充分知悉虚假贸易业务给企业带来的经营风险和恶劣影响,承诺不参与、不开展、不支持、不隐瞒任何虚假贸易业务,须提供承诺书。
2.1.9供应商须承诺本项目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注:(略)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略)年(略)月(略)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略)月(略)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略)月(略)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略))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略))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略))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略)) 供应商在近2年内参与南京电信同类项目中,不得存在成交结果公示后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成交资格、或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情况;; ((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2.3.3 产品2.3.4 2.3.5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略)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略)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略)
4.3 询比文件费用:(略)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略)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略)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略)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略)
服务邮箱:(略)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号 | 地 址: | 南京市建邺区楠溪江东街(略)号 |
邮 编: | (略) | 邮 编: | (略) |
联 系 人: | | 联 系 人: | 孙宇萌、夏宜宁、徐磊、郑春雅、颜军、房树森 |
电 话: | | 电 话: | (略)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sunyumeng@cicdi.cn |
网 址: | | 网 址: | |
|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
| | 账 号: | (略) |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