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延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体系建设项目已由《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延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体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延行审投资发[(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市财政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延安市垃圾处理场,招标代理机构为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及内容:(略)
2.2建设地点:(略)
2.3项目估算总投资:(略)
2.4服务期:(略)
2.5标段划分:(略)
2.6招标范围:(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略)
3.2财务要求:(略)
3.3业绩要求:(略)
3.4信誉要求:(略)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6.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及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同开标时间),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 厅(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电子版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规定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次招标采取线上不见面模式。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监督单位:(略)
监督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