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略)(SZ)WG(略)】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红云路北侧、朗华支路东侧地块网上挂牌出让补充公告
经佛山市自然资源局要求,决定对交易文件中《竞买资格和要求》、《竞买人资格》和《声明(样本)》部分内容进行删减,具体如下:
一、删除公告中《竞买资格和要求》和网上挂牌竞买须知中《竞买人资格》的“3.除竞买人为佛山云东海医药健康产业园内已注册的独立法人,且竞得宗地后以竞买人名义开发本宗地的情形外,其他竞买人必须在佛山云东海医药健康产业园内设立以独立法人、独立核算的项目公司,且该公司为竞买人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并在竞买申请前明确拟设立项目企业法人的股东名称及出资份额,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并取得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竞买人应在办理竞得人资格确认时将设立项目企业法人的声明、竞买申请人及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的资料(应包括有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等有关申请材料提交挂牌人。”内容。
二、修改《声明(样本)》的部分内容,原“……拟在成功竞得后于佛山云东海医药健康产业园内成立单项开发公司来承接该宗地”修改为“……拟在成功竞得后成立单项开发公司来承接该宗地”。
三、公告时间调整如下:
(一)该宗地的公告期统一变更为自(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止;
(二)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的截止时间统一变更为(略)年1月(略)日(略)时之前;
(三)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统一变更为(略)年1月(略)日(略)时之前;
(四)网上报价期限统一变更为从(略)年(略)月(略)日8时(略)分至(略)年1月(略)日(略)时。
原网上挂牌出让文件中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