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温土公告字[(略)]整第(略)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温自然资规条(略)号规划条件和温自然资规建(略)号建设要求,经温岭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DB(略)-2地块(不动产单元编号为(略)GB(略)W(略))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情况及各类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 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 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地上建筑总面积(㎡)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m) | 容积率 | 绿地率(%) |
1 | 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DB(略)-2地块 | 石塘镇上马工业区 | (略) | 排水用地((略)),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厂 | / | ≤(略) | ≤(略) | ≤1.0 | ≥(略) | (略) | (略) | (略) |
备注 | 1.人防建设要求须符合《温岭市人民**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实施细则》(温政办发[(略)](略)号)文件; 2.其他有关建设要求详见温自然资规条(略)号规划条件和温自然资规建(略)号建设要求及出让文本。 |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对象和行业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出让文件要求的,均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出让方式
该地块按现状条件公开拍卖方式出让,不设置保留价。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受让人须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略)日内支付全部出让金并按规定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按规定另行收取。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略)
网上交易实行实名认证制度,竞买人应到持有信息产业部核准资质并与网上交易关联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具体办理流程详见交易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须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略)
五、出让时间安排
(一)拍卖时间:(略)
(二)报名时间:(略)
(三)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略)
网上交易过程所涉及时间除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外,其余均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有关拍卖出让文件资料,竞买人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公告同时在温岭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s:(略)
(二)咨询电话:
1.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略)
2.温岭市石塘镇人民政府:(略)
3.温岭市财政局:(略)
咨询时间:(略)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