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集团青海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独山县卓阳上司农业光伏电站项目打羊村损坏道路修复劳务分包项目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独山县卓阳上司农业光伏电站项目打羊村损坏道路修复劳务分包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建集团青海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打羊村道路修复劳务分包部分进行竞价采购。
2项目简介
2.1 采购项目名称:(略)
2.2 采购人:(略)
2.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略)
2.4 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
2.5 成交分包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 一家
? 家,成交份额:(略)
3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3.1 采购范围:(略)
3.2 计划工期:(略)
3.3 质量要求:(略)
3.4安全目标:(略)
3.5本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涉及的青苗赔偿、植被恢复、施工用(大、小运)临时道路开辟及附着物损失补偿,施工项目部、临时施工场地租用及复垦费,乡村道路损坏赔偿、合同约定的其它工作等由施工单位负责协调与补偿工作(包括相关手续办理等)。
4 分包商资格要求
4.1 分包商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格要求:(略)
(2)财务要求:(略)
(3)业绩要求:(略)
(4)信誉要求:(略)
4.2 分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响应人未被列入电建集团及青海院的禁入名单。
(4)其他: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的;
J.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截止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前递交响应文件。
5.2递交方式
此次招采全部实行线上招采,请于截止日期之前在中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bid.powerchina.cn)上传响应文件。
未按照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并造成采购人无法开标、评审的,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6 开标时间和地点
另行规定
7其他
本次项目的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评分法。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中国电建集团青海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