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范围 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项目实施计划编制、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填报、上图入库、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竣工图等后续相关服务工作。 (二)设计依据 (1)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略)年高标准农田操作指南》中的《初步设计编制规程及审批要求》; (2)《安徽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皖农建〔(略)〕(略)号); (3)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略)-(略); (4)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略)-(略)); (5)《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GB/T (略)-(略)); (6)原农业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则》(SC/T(略).1-(略)); [if !supportLists](7)[endif]其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政策规定; (8)有关行业技术规范; (9)地方总体规划、地方农业、水利规划等; ((略))水利工程预算定额等。 (三)其他要求 (1)拟派技术人员要求自接到采购人通知2小时内(含)到达服务项目现场。 (2)本文件中未尽事宜及采购人可能进行的设计调整等要求,可在设计过程中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商榷解决方案,最终由采购人确定。 (3)供应商应充分了解博望区道路及周边现状,充分听取项目采购人意见及建议,根据采购人意见及时调整方案;项目的各项成果评审,在采购人的指示下,由供应商执行具体安排。采购人将视成果完成阶段的情况,采用内部评议、组织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评审。供应商负责提供成果评审所必需的汇报资料并出席会议。供应商须根据会议纪要和修改意见对其成果进行修改和完善。本项目的最终整体成果经采购人确认,视为结题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