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山海非遗·匠心传韵”海南非遗主题宣传片项目比选公告
近年来,“情系琼台两岸文化和旅游联谊活动”等“引进来”活动,以及“德国、保加利亚海南非遗巡回展”“日本大阪世博会海南非遗展”等“走出去”文化交流活动在增多,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知名度和美誉度在不断提升。为响应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创新传播方式、提升非遗可见度”的要求,结合自贸港封关在即,将开展更多的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实际,为了更好宣传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海南独特文化,我厅策划拍摄以“山海非遗·匠心传韵”为主题的海南非遗主题宣传片(含主宣传片(略)分钟,中文宣传短片2分钟、英文宣传短片2分钟),用于不同的活动和会议场合播放。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拍“山海非遗·匠心传韵”海南非遗主题宣传片
二、实施时间(拟)
(略)年1月—(略)年2月
(注:(略)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项目内容:(略)
项目预算不高于(略)万元(含税),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四、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具有拍摄宣传片的相关经验,熟悉海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利用的有关情况,配备相关专业背景与丰富实践经验的团队成员,能够胜任拍摄策划、组织、执行及现场管理等工作,能够科学统筹资源、主动沟通协调,把控工作进度与质量,确保项目各环节专业、高效、有序推进。
(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价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单位简介和报价函(要求报价合理,预算结合方案实际);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五)按照评定标准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整体活动策划方案和经费预算;
(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有目录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一式三本及电子版一份。如投递的报价响应材料未进行密封包装,则取消参选资格。
六、评定标准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相关经验和硬性条件;
(三)具备完成项目的专业人员资质条件;
(四)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合理制定方案,操作性强。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八、公示方式
比选公告在厅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官网https:(略)
九、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联系人:(略)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