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县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教练员队伍建设,选拔具有体育专业背景、实战经验丰富、带队成绩突出的优秀教练人才,充实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教练员队伍,推动我县青少年体育竞赛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高县县内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公开选调教练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名额
高县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拟选调教练员3名,具体岗位详见《高县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略)年面向高县县内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公开选调教练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选调对象和范围
全县教体系统内公办学校在编在岗体育教师或教练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热爱青少年体育事业;
(2)年龄(略)周岁以下(截至本次报名的第一日未满(略)岁);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专业条件:
(1)学历要求:(略)
(2)业绩要求:(略)
近三年带队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报考岗位体育项目竞赛前三名的,可放宽学历要求至全日制大专。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或最低服务期内的(其中最低服务期限时间计算到此次选调报名的第一日);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近3年因师德师风问题被通报或处理的;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面试通知单领取
1.报名时间、地点和所需提供材料:(略)
报名所需提供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式聘用文件(或转正定级登记表、岗位聘用登记表、工资变动审批表)、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近三年带队获得过县级及以上报考岗位体育项目竞赛前三名的证明材料、相关荣誉证书或对应的获奖文件,岗位要求的其他报名材料;所有材料均验原件,收复印件;若无法提供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发证(发文)机关或所在单位公章。
(2)近期同底免冠2寸蓝底照片2张。
(3)《高县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略)年面向高县县内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公开选调教练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需经所在编制单位同意,单位负责人签具“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工作人员审核签字认可后予以登记报名。所报考岗位以现场报名为准。
以上材料必须现场提供,材料不齐、不符、不实者均不予报名。如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须出具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2.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地点
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上午9:(略)
(二)考试
1.考试方式:(略)
2.专业技能面试内容及方式
(1)专业技能实操展示(占总成绩(略)%)
重点考察参加选调人员对本项目专项技能的掌握程度、动作规范性及示范能力。
①篮球教练员岗位:
基本技术:(略)
战术意识:(略)
教学示范:(略)
②排球教练员岗位:
基本技术:(略)
战术意识:(略)
教学示范:(略)
③足球教练员岗位:
基本技术:(略)
战术意识:(略)
教学示范:(略)
(2)现场问答(占总成绩(略)%)
主要考察参加选调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训练计划制定能力、临场指挥应变能力及沟通表达能力。
题型:(略)
要求:(略)
3.面试时间、地点:(略)
4.考试总成绩计算和成绩公布
(1)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2)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工作结束后,在高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略)分者不予进入下一步选调环节。其中,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数小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略)分且须有面试评委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选调环节。
(三)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人选,若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以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由县体育发展中心和县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组成联合考察组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考察。主要审查报考者所提供的资料、证件、档案是否真实,考察报考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四)递补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县教育和体育局研究,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1.拟选用选调人员名单在高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选调人员的调动、聘用
(一)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调动的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选调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己承担。
(二)高县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本次选调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拟选调人员调入高县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后,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具体聘用岗位等级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责任自负。
(二)本次选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直接申诉和举报。监督举报电话:(略)
六、其他事项
(一)选调过程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及时公告。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参加报名、面试、考察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高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略)
附件:(略)
2.高县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略)年面向高县县内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公开选调教练员报名信息表
高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年(略)月(略)日
附件1
高县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略)年面向高县县内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公开选调教练员岗位表
招聘岗位 | 招聘名额 | 基本条件要求 | 考试方式 | 面试形式 | 备注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学历 | 专业条件要求 | 年龄 | 其他 |
篮球教练员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本科及以上 | 体育学类相关专业(篮球方向),提供选修篮球项目印证资料; 近三年带队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篮球比赛团体前三名的,本科可不限专业,但全日制学历需为体育学类专业。 | (略)周岁及以下 | 近三年带队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篮球比赛团体前三名 | 面试 | 专业技能面试 | |
排球教练员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本科及以上 | 体育学类相关专业(排球方向),提供选修排球项目印证资料; 近三年带队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排球比赛团体前三名的,本科可不限专业,但全日制学历需为体育学类专业。 | (略)周岁及以下 | 近三年带队获得过县级及以上排球比赛团体前三名 | 面试 | 专业技能面试 | |
足球教练员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本科及以上 | 体育学类相关专业(足球方向),提供选修足球项目印证资料; 近三年带队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足球比赛团体前三名的,本科可不限专业,但全日制学历需为体育学类专业。 | (略)周岁及以下 | 近三年带队获得过县级及以上足球比赛团体前三名 | 面试 | 专业技能面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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