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兴龙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永煤集团中心居住区垃圾清运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略)
一、采购条件
河南兴龙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永煤集团中心居住区垃圾清运项目已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河南兴龙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略)
采购内容:
第一标段:(略)
第二标段:(略)
第三标段:(略)
第四标段:(略)
第五标段:(略)
第六标段:(略)
以上户数和建筑面积仅作为报价参考,建议勘查现场综合平衡后进行报价(如未勘察现场造成报价失误,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中的技术要求。
供应商可按标段单一报价,根据能力情况也可多标段组合报价。
项目期限:(略)
三、供应商须知
1、本次采购的技术要求,供应商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如有任何疑问,可与采购方业务人员进行沟通。如有任何偏离,在报名及报价时必须如实说明;未提出任何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存在实质性偏离的,视为不响应采购要求。
2、供应商必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略)小时完成报名,否则,采购方有权不予审核通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意向供应商可自从(略)年(略)月(略)日到(略)年(略)月(略)日,每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略)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略)
2、递交方式:(略)
3、报价:(略)
4、通过报名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5、采购单位不承担报价单位投递的各种文件、资料以及因报价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6、成交单位必须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略)日内完成合同及安全协议签订,否则,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7、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招采购项目,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的有关规定不适用本项目。
六、评标方式
本次采购要求提交最终响应报价,评标时采取有记名投票法,评审得票数最高的响应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七、废标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参加报价单位少于三家,或符合报价要求的单位少于三家,竞争性不足的。
(2)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超出招标人预算的。
(3)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偏离正常市场价格的。
(4)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5)询比评审小组推荐意见未获得采购单位招议标领导小组批准的。
(6)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单位规定的。
2、不论本次采购结果如何,采购单位不承担报价单位准备报价和递交报价,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监督部门
1、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兴龙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党群工作部。
2、监督电话:(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