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茅坪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略) |
| 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南漳县茅坪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襄阳市水利和湖泊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襄阳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南漳县茅坪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襄水发〔(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政策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漳县河道堤防建设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正恒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略)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略)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略)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略)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略) |
| 2.6其他:(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录,以本招标公告附录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略)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开标时按照规定的时间内签到,收到投标文件解密消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解密。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略) |
| 9.联系方式 |
(1)招标人:(略) |     地址:(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电子邮件: | (2)代理机构:(略) |     地址:(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电子邮件: | (3)行业主管部门:(略) |     地址:(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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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略)月(略)日 |
| 附录:(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1.2 资质要求:(略)3.1.3财务状况:(略)3.1.4 业绩要求:(略)3.1.5 信誉要求:(略)3.1.6人员要求:3.1.6.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略)3.1.6.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3.1.6.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且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可以由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3.1.6.4其他人员要求:(略)3.1.6.5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在本单位缴纳的(略)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1.7本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1)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或《**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政策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应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中给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 (略)%(其中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 (略)%),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本项目施工单位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本项目设计单位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