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金乡县城市供水工程已经 金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 金行审批复【(略)】(略)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金乡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冠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监理标,其他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金乡县城市供水工程位于济宁市金乡县。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略)
3.规模小型
4.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监理标要求投标人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住建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同时具有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和具备水利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两个及以上在建工程监理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5.2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要求:(略)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6.1 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监理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6.2 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6.3 本次招标按监理标、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的顺序评审,如前一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后续标段不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6.4 异议受理单位:(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8.3其他说明:(略)
9.投标文件的递交9.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略)
(略). 联系方式
|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行政监督部门:(略) |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电话:(略) |
| 联系电话:(略) | 联系电话:(略)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略) | |
| 地址:(略) | 地址:(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