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泰土(工)告字〔(略)〕3-(略)号经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标准地”方式出让五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if !supportLists]一、[endif]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地块一:(略)地块编号 | (略)-3-(略)(不动产单元号:(略)GB(略)W(略)) | 位置 | 北至已征未供土地,南至茂兴北街,东至已征未供土地,西至尚德路;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略) | 土地用途 | 工业 | 准入产业条件 | 输变电产业 |
出让年限 | (略) | 规划条件 通知书 | 泰自资规条字[(略)](略)号 | 容积率 | 不小于1.0不大于2.0
|
绿地率 | 不大于(略)% | 建筑密度 | 不小于(略)% | 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略)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 (略) | 达产后亩均产值(万元/亩) | (略) | 达产后亩均税收(万元/亩) | (略) |
是否在依法批准的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产业聚集区、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 | 是 |
起始价(万元、人民币) | (略).(略) | 竞买保证金(万元、人民币) | (略).(略) | 增价幅度 (万元、人民币) | (略) |
备注 | 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为准;相关控制性指标及履约监管协议见附件。 |
地块二:(略)地块编号 | (略)-3-(略)(不动产单元号:(略)GB(略)W(略)) | 位置 | 北至已征未供土地,南至已征未供土地,东至尚德路,西至已征未供土地;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略) | 土地用途 | 工业 | 准入产业条件 | 输变电产业 |
出让年限 | (略) | 规划条件 通知书 | 泰自资规条字[(略)](略)号 | 容积率 | 不小于1.0不大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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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不大于(略)% | 建筑密度 | 不小于(略)% | 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略)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 (略) | 达产后亩均产值(万元/亩) | (略) | 达产后亩均税收(万元/亩) | (略) |
是否在依法批准的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产业聚集区、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 | 是 |
起始价(万元、人民币) | (略).(略) | 竞买保证金(万元、人民币) | (略).(略) | 增价幅度 (万元、人民币) | (略) |
备注 | 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为准;相关控制性指标及履约监管协议见附件。 |
地块三:(略)地块编号 | (略)-3-(略)(不动产单元号:(略)GB(略)W(略)) | 位置 | 北至正阳门大街,南至已征未供土地,东至已征未供土地,西至已征未供土地;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略) | 土地用途 | 工业 | 准入产业条件 | 机械行业 |
出让年限 | (略) | 规划条件 通知书 | 泰自资规条字[(略)](略)号 | 容积率 | 不小于1.0不大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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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不大于(略)% | 建筑密度 | 不小于(略)% | 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略)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 (略) | 达产后亩均产值(万元/亩) | (略) | 达产后亩均税收(万元/亩) | (略) |
是否在依法批准的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产业聚集区、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 | 是 |
起始价(万元、人民币) | (略).(略) | 竞买保证金(万元、人民币) | (略).(略) | 增价幅度 (万元、人民币) | (略) |
备注 | 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为准;相关控制性指标及履约监管协议见附件。 |
地块四:(略)地块编号 | (略)-3-(略)(不动产单元号:(略)GB(略)W(略)) | 位置 | 北至已征未供土地,南至茂兴北街,东至嘉音路,西至已征未供土地;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略) | 土地用途 | 工业 | 准入产业条件 | 机械行业 |
出让年限 | (略) | 规划条件 通知书 | 泰自资规条字[(略)](略)号 | 容积率 | 不小于1.0不大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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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不大于(略)% | 建筑密度 | 不小于(略)% | 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略)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 (略) | 达产后亩均产值(万元/亩) | (略) | 达产后亩均税收(万元/亩) | (略) |
是否在依法批准的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产业聚集区、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 | 是 |
起始价(万元、人民币) | (略).(略) | 竞买保证金(万元、人民币) | (略).(略) | 增价幅度 (万元、人民币) | (略) |
备注 | 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为准;相关控制性指标及履约监管协议见附件。 |
地块五:(略)地块编号 | (略)-3-(略)(不动产单元号:(略)GB(略)W(略)) | 位置 | 北至已征未供土地,南至已征未供土地,东至尚德路,西至已征未供土地;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略) | 土地用途 | 工业 | 准入产业条件 | 机械行业 |
出让年限 | (略) | 规划条件 通知书 | 泰自资规条字[(略)](略)号 | 容积率 | 不小于1.0不大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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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不大于(略)% | 建筑密度 | 不小于(略)% | 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略)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 (略) | 达产后亩均产值(万元/亩) | (略) | 达产后亩均税收(万元/亩) | (略) |
是否在依法批准的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产业聚集区、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 | 是 |
起始价(万元、人民币) | (略) | 竞买保证金(万元、人民币) | (略) | 增价幅度 (万元、人民币) | (略) |
备注 | 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为准;相关控制性指标及履约监管协议见附件。 |
1.出让宗地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相关要求,开发建设手续等事项按有关规定办理。2.出让宗地范围内的水、电、暖、气、通讯等设施、排污管道、河流(水渠)及其附属设施等保持现状使用。土地出让后,上述设施如不能保持使用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if !supportLists]3、[endif]五宗地均实施带方案出让,方案已经高新区联审会议审议同意,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高新区管委会网站查询:https:(略)https:(略)http:(略)https:(略)https:(略)二、竞买人资格和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国有土地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以下简称《挂牌出让文件》限制的以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得的,地块不做分割,土地使用权人为出让合同的受让方,不能按联合竞买申请人各自出资比例分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2.竞买人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提交网上竞买申请时勾选拟成立新公司选项,并按系统提示在申请书中注明相关条款(应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3、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在签定出让合同之前,须与泰安高新区管委会签定《工业用地“标准地”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以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即转入网上竞价,采取增加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竞得人。四、竞买人可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taggzyjy.com.cn)分别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和《交易操作须知》。五、公告及交易的具体要求:公告时间:(略)挂牌时间:(略)申请竞买截止时间:(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略)报价时间:(略)截止时间:(略)六、各竞买人办理数字证书时需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网上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请查看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凡办理数字证书、按公告要求及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均可参加交易。七、竞得人须在网上交易活动结束5个工作日后,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的《公共资源交易见(鉴)证书》、竞得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公章、法人印章等材料,到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人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不成交,我局将重新组织网上交易。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八、本次出让宗地空间范围为地表,依附于本宗地地表或地下的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本次网上交易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2.本次网上交易规定的币种为人民币。3.竞买人如对出让公告、《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咨询;联系电话:(略)4.竞买人如对《交易操作须知》有疑问的,可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联系电话:(略)5.本次公告如有变更或补充,以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更正说明或补充公告。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