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月山项目已由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施工。招标人为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月山项目项目经理部。因第三次2号桥、5号桥桥梁劳务协作招标,报名单位数量不足,不具备开标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拟对该项目的2号桥、5号桥桥梁劳务协作进行第四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的项目为明月山项目2号桥、5号桥桥梁劳务协作,施工地点位于宜春市洪江镇境内(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2 计划工期为:(略)
2.3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2.4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详细工程见项目清单:
2.4.1 工程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的资质和要求如下: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持有营业执照的劳务作业企业(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建筑劳务作业及以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转包或分包
3.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4 投标人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次协作作业施工的能力,报名时需要提供最少1个近3年内((略)年(略)月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并成功完成合同金额在(略)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桥梁劳务工程(公路、市政)业绩。业绩证明材料:(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天上午9:(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 9 时 (略)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略)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监督部门:(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