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承租方自行承担申办项目许可的相关费用,改造方案上报出租方经同意后才能实施,并配备必需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3.依法经营,证件齐全,按章纳税,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管理。 4.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及设备设施结构。 5.承租场所只得用于开展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活动。 6.按时缴纳房租、水电等相关费用。 7.承租方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内容按时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不得因自身原因自己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除外。 8.改造要求:(略) 9.房屋修缮责任:(略) (略).水电等能耗费用由承租方据实交付。 (略).服从出租方统一物业管理服务。 (略).以上为合同的基本条款,具体条文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其他特殊要求: 1.承租方返还租赁物及有关设施设备的状态。租赁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前解除,承租方返还租赁物和有关设施设备时,应当确保租赁物及租赁物内设施设备处于可使用良好整洁状态,标准不低于承租方正常经营时的状况。 2.关于转租、分租。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转租、分租至第三方。 3、交付状态: 本次房屋租赁以现状实物方式交付。甲方不承诺对房屋现有装修、设施设备进行任何形式的更新、改造或修复。乙方已在签约前对房屋的位置、结构、空间、现状、设施及存在的瑕疵进行了充分的现场勘查,并予以认可。 4、主体结构安全: 甲方承诺交付时房屋主体结构处于安全状态。 如乙方因自身经营需要,希望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安全性鉴定,甲方可予以必要配合(如提供原始图纸、允许检测人员进场等)。 特别明确:(略) 5、装修改造审批: 乙方所有的室内外装修改造施工图(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布局、水电、暖通、消防等),必须按照国家及镇江市相关规定,报送政府住建部门进行正规审批,并办理相关施工许可。 外立面及景观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店招、门窗、灯光、户外设施等)在报送政府主管部门前,必须先行提交至西津渡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并获得其书面批准。此为前置强制性程序。 6、改造责任与费用: 经甲方及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后,乙方因自身经营需求对房屋进行的任何结构变动、加固或改造,所涉及的全部设计、施工、材料、审批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须确保所有改造由具备资质的单位施工,并承担因改造引发的一切质量、安全及法律责任。 7、用电负荷报审: 甲方提供房屋现有基础用电((略)千瓦),超出部分增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门前区域使用: 南星巷(略)/(略)号门口区域不具备机动车停放条件。乙方及其顾客、员工的机动车不得在该区域停放。 乙方应负责告知并引导其相关人员将车辆停放至周边公共停车场或指定区域,并确保不因经营行为堵塞巷道、影响通行。 意向承租人应当全部满足以上招租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