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管发【(略)】6号文件精神,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下列资产进行公开处置。具体公告如下:(略)
一、资产概况:(略)
二、竞价底价:(略)
三、公告时间:(略)
四、竞价公司资格条件
具有资产报废回收资格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五、需提交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原件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二)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六、竞价方式
遵循 “价格优先、价高者得” 的规则。
(一)医院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进行现场踏勘,由工作人员通知具体踏勘时间、地点等事项。踏勘结束,竞价公司需现场签名确认。
(二)以信封密封的形式限时报价,踏勘后2日(以邮件寄出的时间为准)完成报价。
(三)资产以现状为准进行处置,处置单位对资产的完整性、隐蔽瑕疵等不作保证。
七、竞价人须知
(一)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垃圾清理等相关费用由竞价公司负责。
(二)成交公司付清货款后,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处置资产安全撤离医院。处置中不得损坏、取走其他非竞价处置物资,场地需清理干净。
八、联系方式:(略)
收件地址:(略)
联系人:(略)
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报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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