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霞关风电场改造升级及新增智能调控系统项目构网型SVG科研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苍南霞关风电场改造升级及新增智能调控系统项目已由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苍发改投[(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格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略)% ,招标人为苍南格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科研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约(略).(略)万元,建设规模:(略)
升压站暂定新建1回(略)kV线路T接(略)kV钱金~沿浦线路(钱浦(略)线),新建单回架空9km,架空线路导线截面选用(略)mm2(该部分线路内容不在本次范围之内)。本工程拟配置储能容量为7.(略)MW/(略).1MWh,拟按租赁考虑,不在本次范围之内。
建设地点:(略)
2.2招标范围:
苍南霞关风电场改造升级及新增智能调控系统项目构网型SVG科研项目,开展科学技术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略)
2.3服务期限:(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相应的课题研究能力和足够技术支持。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略)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名(含牵头人);
(2)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招标人进行招投标活动,作为一家投标人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牵头处理与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事务;
(5)联合体任意一方成员均对联合体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与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有能源工程类(包括但不限于电力工程、电气系统、输配电及用电、控制工程等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5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略)
3.6其他要求:(略)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锁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网址为https:(略)
5.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 澄清、 修改、 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https:(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行政监督部门:(略)
电话:(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