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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关于(刑)金吊坠的拍卖公告
(第一次拍卖)
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将于(略)年1月4日(略):(略)
一、 拍卖标的:(略)
拍品简介:(略)
评估价:(略)
保证金:(略)
特别注明:
1、本标的物无法提供发票、相应的证书,所有标的物均为现状拍卖,实拍图片与评估报告都仅作参考,本次所有标的物一经拍卖成交后,概不退换。拍品可能存在的名称、规格、型号等瑕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本次拍卖交付方式为自提,若竞买人恶意竞拍导致重新拍卖,除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竞买人还需承担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等费用损失,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可以责令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但须在开拍前3个工作日到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3个工作日无委托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是本人行为, 拍卖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略)时止(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接受咨询,不统一安排看样,有意看样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略)
七、特别说明:(略)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略)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网拍卖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若拍卖流拍的,所有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略)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略)
十二、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并缴纳余款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法院中止或撤回拍卖、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告。
十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略)
(略)-(略) 纪法官
(略)-(略)-(略) (淘宝技术咨询)
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网址:(略)
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