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略)-(略)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略)-(略)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采购代理为山西中招华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拟按公开询比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编号:(略)
2.3采购内容:(略)
2.4 项目预算:(略)
注:(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常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能够按招标人要求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4、投标人具有下述情况之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略)
5、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太原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与分包。
(二)专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司法机关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潜在供应商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略)
4.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下述加盖公章资料的扫描件:(略)
4.3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略)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地点太原市迎泽区五一东街2号太原市邮政分公司主楼六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密封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代理机构:(略)
详细地址:(略)
邮 编:(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户名:(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电子邮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