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安溪县分公司(略)年传媒类框架合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现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安溪县分公司(略)年传媒类框架合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项目单位:(略)
4、项目概况:
(一)为贯彻落实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福建省安溪县分公司关于邮务部全年的经营和发展,针对传媒业务执行涉及的物料执行制作需求进行招投标。
(二)预计采购金额:(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的;
2.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且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条件;
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纳税证明材料且能开具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需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供应商需提供从业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或商业保险证明材料;(需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响应的信用记录;
7.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8.供应商近三年内与邮政企业合作过程中无违法或不良记录,未发生法律纠纷的;(需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9.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略).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略).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略)
2、领取方式:(略)
(四)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开标时间:(略)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略)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