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1 | 公司名称 | 安阳九龙化工有限公司 |
2 | 项目名称 | 安阳九龙化工有限公司(略)年-(略)年锅炉灰委托处置服务项目 |
3 | 询比内容 | 九龙公司锅炉灰产生数量约(略)吨/天,合同期限6个月,合计约为(略)吨 |
4 | 招标方式 | 公开询比 |
5 | 最高投标限价 | 处置费单价不含税(略).(略)元/吨,总金额(略).(略)万元(不含税) |
6 | 服务地点 | 安阳九龙化工有限公司 |
7 | 服务期限 | 6个月 |
8 | 投标方式 | 本次采购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略) |
9 | 投标截止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略)月 (略)日(略)时(略)分 |
(略) | 开标时间 | (略)年(略)月 (略)日(略)时(略)分 |
(略) | 解密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略)时(略)分 |
(略) | 质量要求 | (1)投标单位须按要求提供新能源密闭罐车辆运输,需制定装载、路途抑尘的详细方案; (2)中标方是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定责任主体,须对其运输、贮存、处置全过程的环境安全负责。 |
(略) | 报价要求 | 按后附响应文件报价要求进行报价 |
(略) | 中标单位确定 | 在满足资格要求和经发包人评委评审后,最低价为中标单位。 |
(略) | 资质条件 |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能够提供相关资质和固体废物处理技术能力证明。包括:(略) 3、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4、投标人在3年内没有任何涉及到严重违规、被处罚等情况; 5、未被“信用中国”官网列入黑名单,提供截图。 |
(略) | 清运管理 | 1.成交单位须按照处置单位的管理和要求及时足量清运处置单位锅炉所产生的锅炉灰,以免影响锅炉安全稳定运行。 2.成交单位不得因天气、限行等情况为由而影响处置单位锅炉安全稳定运行。 3.每7日内,成交单位应实现锅炉渣、灰完成一次低料位(锅炉灰库料位格数为1.5及以下,暂时不具备拉运条件的除外;处置单位若增加料位计则以变更通知为准);如成交单位未按要求实现低料位,处置单位有权视情节严重情况,扣减成交单位预付款((略)元/库次)。 4.每(略)日内,成交单位仍未按处置单位要求实现低料位,扣减成交单位预付款((略)元/库次);同时处置单位有权从第(略)日起扣减成交单位3%的履约保证金,并通知成交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履约保证金;否则处置单位有理由认为成交单位违约、放弃合同履行。 5.高料位或减负荷:(略) |
(略) | 安全须知 | 成交单位应做好成交单位相关设备及人员的安全监管和培训工作,严格遵守处置单位的各项安全环保规定,并对成交单位安排在处置单位现场的运输车辆等相关工具及设备、司机、司乘人员、其他相关人员以及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安全环保事故负全部责任。 |
(略) | 运输须知 | 成交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道路运输安全法规和处置单位相应规章制度。成交单位需配备符合处置单位及处置单位所在地安全环保及相关运输政策(如《关于印发《“退后十”方案》《碧水方案》《净土方案》《柴油货车治理方案》的通知》(安环委〔(略)〕3号))要求的锅炉灰粉粒物料和锅炉灰合格运输车辆(如新能源等),其中锅炉灰禁止使用敞口车辆;成交单位不得因进厂拉运车辆不符合要求影响锅炉灰的拉运。中标方对锅炉灰产品进行综合利用时,应当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评价管理规范。再次销售时能够提供灰渣流向和数量的证明资料,资料包括下游销售合同、纳税资料、资质证明、固体废物转移联单、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复印件等。 成交单位须遵守国家有关道路运输安全法规和处置单位企业出入厂规章制度,如因成交单位超限超载等原因造成处置单位被处罚的,相应的罚金及处置单位在协调解决处罚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单位全部负责承担,处置单位有权优先从成交单位预交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予以扣减,成交单位应及时予以补齐。 |
(略) | 环保须知 | 成交单位清运锅炉灰应严格遵守处置单位相关卫生管理制度,在清运过程中要保持环保达标,不得有扬尘、洒漏,保证装运现场及周边、运输路面清洁。处置单位有权要求成交单位随时进行锅炉现场、周边与所经路面的卫生清扫,不及时清扫或清扫不合格扣减成交单位(略)-(略)元/次;造成环保事件的,处置单位有权要求成交单位承担处置单位的损失并追求其相关行政、法律等责任。 锅炉灰外运出厂区后,成交单位需保证不得污染市政路面,若污染路面造成罚款等损失的由中标单位承担。 成交单位应确保所购处置单位锅炉灰用于合法用途,不得随意倾倒和掩埋,若因非法倾倒和掩埋给环境造成污染事故及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中标单位全部负责和承担。 |
(略) | 付款方式 | 中标方月底前向处置方开具处置费专用增值税发票,处置方挂账后,根据资金预算批复情况以现汇或者承兑方式滚动支付(此条款为响应性条款,如未响应付款方式,视为无效投标)。 |
(略) | 联系人 | 技术:(略) 商务:(略) |
(略) | 报价有效期 | 报价截止之日起(略)天 |
(略) | 报价保证金 | 无 |
(略) | 说明 | 1、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无论报价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2、报价人应认真阅读询比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文件没有对询比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报价人自行负担。 3、报价以及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 |
(略) | 其他 | 1、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间若出现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投标联系人、IP 地址、MAC 地址雷同情形,经评标委员会或采购单位认定为围串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如有)可不予返还,采购人有权将相关单位列入本公司黑名单,并在一定时期内限制参与本公司采购活动。 2、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操作时,所使用设备禁止安装使用能够更改设备硬件标识信息或者操作系统参数的软(硬)件,避免干扰正常业务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