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荣昌区分公司(略)-(略)年食堂厨师团队项目公开询比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荣昌区分公司对(略)-(略)年食堂厨师团队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荣昌区分公司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荣昌区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响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 项目名称:(略)
2.2 项目预算:(略)
2.3 采购内容:(略)
3.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厨师团队要求:
3.2.1 厨师1名:(略)
3.2.2 墩子工1名,服务员2名,要求配置的人员应当具备有效的健康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健康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 投标人承诺为派驻本项目的人员购买“人员意外伤害险”,且赔付额度不得低于(略)万元/人(承诺书自拟)。
3.4 业绩要求:(略)
3.5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重庆市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同时还需提供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承诺函与截图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6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加盖供应商公章)。
3.7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和询比文件获取时间:(略)
4.2 报名方式:(略)
4.3.在报名期内成功递交了报名资料扫描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略)
5.2 递交地点:(略)
5.3 开标地点:(略)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略)
5.5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采购联系人:(略)
业务联系人:(略)
电子邮件:(略)
(略)年 (略) 月 (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