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中心医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监理”
澄清修改通知(略)
各投标人:
现对江门市中心医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监理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1、本项目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款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的“(2)委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办理施工许可要求:(略)
现澄清修改为:(略)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略)项 主要监理人员到位承诺中“三、保证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包含投入的造价工程师)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每月不少于(略)天。四、保证所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不包含投入的造价工程师)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职务。”相应删除。
2、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条款封装要求:(略)
现澄清修改为:(略)
3、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内有关“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签署地方不作为否决性条款。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4.1.2资信(商务)评审标准中拟投入人员配置“除总监、总监代表外,派驻现场监理机构中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且配置齐全,即:(略)
现澄清修改为:(略)
5、本项目原定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开标,现对本项目开标时间及相关时间节点作如下顺延:
开标时间:(略)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略)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略)
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略)
投标人投诉截止时间:(略)
投标文件不得开启时间:(略)
6、本项目开标时间原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修改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按原定开标时间已开具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回执、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其有效期不受本次延期的影响。
7、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文件等资料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