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略)保台线通许西关至通许尉氏县界段结构性修复养护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第一标段
项目编号:(略)
招 标 人:(略)
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
</p)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
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略)
第四章 定标办法 ……………………………………………………………………………………………(略)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略)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略)
第七章 图纸…………………………………………………………………………………………………… (略)
第八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略)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G(略)保台线通许西关至通许尉氏县界段结构性修复养护工程--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略)保台线通许西关至通许尉氏县界段结构性修复养护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许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为省补助资金+地方政府配套,出资比例(略)%,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开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编号:(略)
2.3资金来源:(略)
2.4投资总额:(略)
2.5项目概况:(略)
2.6建设地点:(略)
2.7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略)
2.8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略)
2.9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略)
2.(略)标段划分:(略)
第一标段:(略)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略)
3.1施工标段(第一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格要求:(略)
3.1.3、人员要求:(略)
3.1.4、财务要求:(略)
3.1.5、信誉要求:(略)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略)
五、投标文件提交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投标文件开启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略)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监督单位:(略)
联系方式:(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名 称 | 编 列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
1.1.4 | 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 | 项目名称:(略) 标段名称:(略) |
1.1.5 | 建设地点 | 通许县境内 |
1.2.1 | 资金来源 | 省补助资金+地方政府配套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相对应部分)、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以及变更通知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1.3.2 | 计划工期 | (略)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 | 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 详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þ不接受 ¨接受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略))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略))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略))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勘查现场 |
1.(略).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略).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日前 |
1.(略).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日前 |
1.(略) | 分包 | 不允许主体工程、关键工序分包。其他工程如分包,须经招标人同意方可实施。 |
1.(略) | 偏离 |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即废标): (1)电子投标文件没有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签名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项目经理与投标申请内容不一致; (5)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8)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9)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略))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的; ((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略))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略))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 ((略))硬件特征码与其他公司一致的。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日前 |
3.2.2 | 招标控制(总)价 | 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略) 注:(略) |
3.3.1 | 投标有效期 | (略)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略) R√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第一标段:(略)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略) ① 以银行转账形式交付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转账建议备注“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注:(略)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将保证金缴纳回执附在投标文件中。 ② 以保函形式交付投标保证金的: 电子保函:(略) http:(略) 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近三年((略)-(略)年度)(新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略)年1月1日以来(公司成立时间在(略)年1月1日之后的从公司成立时间算起)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章要求 | 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签章 |
4.1.1 | 投标截止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
4.1.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地点:(略)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
5.2 | 开标程序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 (http:(略) 2.开标程序 2.1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将自动显示在网页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将视为放弃投标。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略) (1)电子开标;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3)公开开标信息; (4)网上开标异议; (5)开标结束。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略)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略) |
7.1 | 定标方式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定标过程原则上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略)日内完成。 |
7.2 | 定标候选人及中标人公示媒介 | 同公告网站 |
7.4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担保的形式:(略) 履约担保的金额:(略)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略) 履约担保退还:(略) |
8 | 监督 | 监督单位:(略) |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9.1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略)](略)号文规定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公对公转账形式支付,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机构。 |
9.2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略) |
9.3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投标 | 是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1.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2.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工作时间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略) 3.各投标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略)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如下:(略) |
9.4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9.5 |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
9.6 | 付款方式 | 以合同签订为准 |
9.7 | 质疑和异议:(略) |
9.8 | 投标人应独立制作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的围标串标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对于被认定为存在“硬件特征码一致”的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人,禁止其一年内在开封行政区域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并在网上予以通报。 |
9.9 | 解释权:(略) |
9.(略) | 投标人应时刻关注发布网站和公司 CA 密钥推送消息,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变更、澄清、修改、答疑等,在发出之日起即视同投标人已收到该文件。 |
9.(略) | 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如有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上报上级部门,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
注:(略) 2、当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4、开标时间前,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中标后变更的,须提供符合要求的变更证明材料,并附在投标文件中,评标结果出来以后提供的项目经理变更材料无效,按项目经理有在建处理。 |
1. 总则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略)
1.1.3 招标代理机构:(略)
1.1.4 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略)
1.1.5 建设地点:(略)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略)
1.2.2 资金落实情况:(略)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略)
1.3.2 计划工期:(略)
1.3.3 工程质量:(略)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略))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略))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略))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如要求)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1.9.2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略) 投标预备会
1.(略).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略).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略).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略) 分包
1.(略).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合同中“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
1.(略).2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略)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略)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公告形式在网站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自澄清公告发布当日,投标人默认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可以公告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相关网站发布。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自修改公告发布当日,投标人默认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详见投标格式目录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略)日历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略)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计划工期、工程质量、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委托代理人个人签章或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个人签章或签字确认。个人签章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4.1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1.2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地点:(略)
4.1.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2.2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递交。
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 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
定标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4 履约担保
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任何一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纪律和监督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附件一:(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电子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 月 日时 分前提交至系统(详细地址) 。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略)
年 月 日
附件二:(略)
问题的澄清
编号:(略)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略)
1.
2.
.....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年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签章要求 |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提供清晰扫描件)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技术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社保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范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计划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和数量 |
投标报价 | 不超过招标控制价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1.4 | 施工组织方案评审标准 | 项目管理机构设置 | 有现场管理机构设置,否则不合格。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有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否则不合格。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有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否则不合格。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有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否则不合格。 |
安全文明管理体系与措施 | 有安全文明管理体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制度,有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文明施工计划及措施内容,否则不合格。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有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有环境保护措施。 注:(略) |
资源配备计划 | 有投入的设备及劳动力计划、数量、时间,否则不合格。 |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有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和措施,否则不合格。 |
总平面图 | 有总平面图布置,否则不合格。 |
节能措施 | 有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节能措施,否则不合格。 |
其他因素 评审标准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提供(略)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扫描件,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合格。 |
服务承诺 | (1)主要人员配备合理、专业齐全、人员数量满足工程需要且保证实际参与本项目的承诺和措施; (2)在施工、验收移交及质保阶段配备现场派驻项目管理人员; (3)提出可行的措施,解决建设单位实施中可能出现的疑难问题,承诺替发包人排忧解难,且措施合理可行; (4)协调周边关系,资金、技术、机械设备投入等方面的服务承诺; (5)针对施工期间加强安全防护、保证不发生各种安全事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做出承诺。 (6)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做出承诺。 (7)针对不间断施工做出承诺。 (8)优惠承诺。 (9)施工保修期内和保修期外承诺。 ((略))其他实质性承诺。 以上承诺未做出响应的视为不合格。 |
2.1.5 | 推荐定标 候选人 |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1、计算评标基准价C: C=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不可竞争费用:(略) 2、确定中标候选人: 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数量为F,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人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若报价相等,按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的序号由小到大的次序进行排序。 ①当F<3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②当3≤F≤(略)时,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③当(略)<F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4家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7家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注:(略) (2)若投标人报价出现并列则同时入围中标候选人。 (3)评标委员会以不标明排序方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注:(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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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方法(合格制)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合格制评审。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略)
2.1.2 资格评审标准:(略)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略)
2.1.4 其他因素评审标准:(略)
3.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1.4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推荐定标候选人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5执行。
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电子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书面决议
3.4.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一)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三)评标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4.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个人意见以及评标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5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报告。
第四章 定标办法
1.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办法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略)〕(略)号);
《开封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汴公管办〔(略)〕9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发改公管规〔(略)〕(略)号
本项目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定标人候选人名单;
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定标程序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略)日内完成定标工作,招标人对定标过程进行音、视频记录,并存档备查。定标地点为通许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3.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招标人应当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标工作应当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及以上单数,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负责项目且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4.定标方法
本项目定标委员会将通过票决法进行定标。
5定标.核查
定标委员会将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报告在定标会议召开前应当保密。核查内容包括定标候选人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及社保信息、业绩、财务状况、企业信用信息、企业受贿行贿情况等(核查网站:(略)
定标委员会在核查过程中对存在问题的定标候选人发出质询,由定标候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超出规定时间回复或回复内容不符合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视为资料造假、欺骗中标,并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经核查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定标程序,经核查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定标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少于三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定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应当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6.定标因素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商务标:(略) 定标委员会集体评议分别打分,各成员分值的平均分,即为该单位最终得分。 |
2.2.4 (1) | 商务标 | 投标报价((略)分) | 投标报价((略)分) 1、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略)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 1%扣0.5分,最多扣5分;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扣0.5分,最多扣5分。 计算结果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2、评标基准值=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有效投标报价为通过初步评审单位的投标报价。 3、偏差率=(略)%×(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值)/评标基准值 注:(略) |
2.2.4 (2) | 技术标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略)分 | 项目管理机构设置(5分) | 现场管理机构设置合理得3~5分,基本合理得1~3分,不合理得0~1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6分) | 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具有针对性且切实可行4~6分,基本可行1~3分,不合理0~1分;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6分) | 工程进度计划、工序安排合理,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满足招标文件工期要求,施工工艺、劳动力安排及技术等方面保证保障措施切实可行4~6分;基本合理得1~3分;不合理的0~1分。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6分)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完善且合理的得4~6分;基本合理的得1~3分;不合理的得0~1分。 |
安全文明管理体系与措施(6分) | 针对项目特点建立完善的安全文明管理体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制度,设置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明确文明施工计划及措施内容,各项措施周全、具体、合理的得4~6分;基本合理的得1~3分;不合理的得0~1分。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6分) | 针对项目特点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结合施工工艺和工序有针对性地设置环境保护措施。体系完善、措施周全、具体、合理4~6分;基本合理得1~3分;不合理的0~1分。 注:(略) |
资源配备计划(6分) | 投入的设备及劳动力计划、数量、时间安排合理得4~6分;基本合理得1~3分,不合理得0~1分。 |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5分) |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和措施合理,符合项目要求且合理得4~5分;基本合理得1~3分,不合理得0~1分。 |
总平面图(4分) | 总平面图布置安排科学合理,符合项目要求且合理得3~4分;基本合理得1~2分,不合理得0~1分。 |
节能措施(5分) | 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降低成本、缩短工期等方面采取切实可行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节能措施。切实可行得3~5分;基本合理得1~3分,不合理得0~1分。 |
2.2.4 (3) | 综合标(略)分 | 企业业绩(0~8分) |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2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附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每提供一项业绩得4分,最高得8分。 |
服务承诺(0~7分) | 工程施工中承诺 0-2分 工程环保承诺 0-1分 工程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0-1分 工程保修期内承诺 0-1 分 工程保修期外的承诺 0-1 分 其他服务承诺0-1分 |
7.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行使投票权,每人投票支持一个中标候选人,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确定为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票数均未超过半数的,取票数前两名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因并列无法确定前两名时,由定标委员会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出前两名。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
定标地点为通许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定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公布的投票规则,由其成员独立行使投票权。
8.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定标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经理信息;定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
9.定标后结果处置
(1)确定的中标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在已入围的定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取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3)对中标人以资金、技术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的,招标人应当移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规进行处理。
(略).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