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二、意向承租方须提交的材料:(略) (一)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同意承租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函 5.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承诺函(公告附件) 3.其他材料。 三、公告期满后,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会同招租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进行资格审查。 四、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由本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3.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五、备查文件 1.南京市西城广场项目标的简介和照片 2.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3.法人身份证 4.进场交易委托书 5.被委托人身份证 6.镇江市江苏恒顺集团持有南京西城广场第四层局部租赁项目关于自有房产公开招租的请示 7.镇江市国资委关于《镇江市江苏恒顺集团持有南京西城广场第四层局部租赁项目自有房产公开招租》的回复 镇国资租备[(略)](略)号 8.镇江市江苏恒顺集团持有南京西城广场第四层局部租赁项目标的房产产权说明 9.房屋租赁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