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安全服务保障中心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新疆公信拍卖有限公司、新疆友联同创拍卖有限公司、新疆佳艺拍卖有限公司,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北六巷(略)号一至三层、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六道湾路(略)号综合楼(略) 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六道湾路(略)号底商住宅楼(略)室-(略) 室房产招租租赁权项目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拍卖公告发布
拍卖公告同时于(略)年(略)月(略)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
三、租赁权竞买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1.主体资质:(略)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意向承租方必须承诺租金实缴率(略) %,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抵扣租金;
4.意向承租方必须承诺从未出现违约、拖欠租金或拖欠水电费物业等行为:(略)
5.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观或加建改建,装修方案需提前(略)天报出租方书面同意;
6.本次租赁权拍卖成交后,租赁权买受人须在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安全服务保障中心单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7.本次招租完成后,承租方需与出租方进行详细沟通约定房屋交接交付款日期。承租方须充分知晓房屋将提交承租报名时现状交付,接收房屋后若仍有物品、设施设备不符合自身使用规划的,则均由承租方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可自行处置并承担产生的所有费用;
8.意向承租方一经提交承租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招租房屋现状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招租房屋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现状及房屋质量瑕疵等理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要求延长合同期限或拒付租金等情况,否则被视为违约,并追究承租方相应法律责任;
9.意向承租方须结合自身租赁用途及招租房屋类型及有关部门的相关政策充分考量承租本项目房屋后涉及的各种风险,承租方需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及成本,出租方仅作配合,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补偿等责任;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及审批手续,并确保租赁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管理规定;若因承租方未履行审批义务或违反规定导致无法正常经营或产生法律纠纷,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略).本项目公告期内意向承租方若对房屋内部有现场踏勘需求,须提前预约联系(联系人:(略)
四、报名登记及拍卖文件发售
(一)意向承租方报名需携带资料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4)租赁权竞买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所需资料;
(5)意向承租方需携带7个自然日内生成的《国家企业信用公示报告》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需携带7个自然日内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执行情况查询截图;
(3)租赁权竞买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所需资料;
注:(略)
(二)报名及拍卖文件发放
1.公告及报名时间:(略)
2.报名及拍卖文件发放地点:(略)
(三)竞买保证金及缴付方式:(略)
竞买保证金汇款账户:
汇款名称:(略)
汇款账号:(略)
汇款银行:(略)
开户行行号:(略)
五、其他事项
(一)出租方集中开展一次现场标的物考察,意向租赁权竞买人可自行进行现场标的物考察;标的物以现状进行租赁,意向租赁权竞买人在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登记。意向租赁权竞买人通过资格确认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租赁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勘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租赁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考察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承租,租赁权竞买人参加拍卖并成交后不允许悔拍,如出现悔拍情况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为由解除租赁关系,承租方在租赁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根据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确定,本次租赁具体条件以拍卖文件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间为准。租赁期限为三年。租金支付方式:(略)
(三)付款方式:(略)
租赁履约保证金付款方式为:(略)
(四)意向租赁权竞买人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标的物所在地相关政策对标的交付使用等方面的影响,了解标的物房屋土地性质及经营许可范围,了解掌握拟从事经营行业的相关规范要求,若因不了解标的物房屋土地性质等情况而造成无法经营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五)租赁用途为本公告《拍卖标的基本情况》,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不得开展任何影响出租方形象的活动,严禁以出租方的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经营、冠名宣传等活动,不得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活动。
(六)《房屋租赁合同》作为拍卖文件一部分,主要条款不予调整变更。
(七)确定买受人的标准:(略)
(八)本次拍卖标的租赁权存在优先权。原承租人在拍卖会开始前,须书面提交出租方是否行使优先权,确定行权的优先权人须符合本公告中租赁权竞买人资格条件。优先权人在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现场确定拍卖标的最高价且再无应价时,方可行使优先权。
六、拍卖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展示期:(略)
(二)预展地点:(略)
(三)拍卖时间:(略)
(四)拍卖地点:(略)
七、联系方式
委托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拍卖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林先生(略)
八、租赁标的项目简介(详见拍卖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新疆公信拍卖有限公司
安全服务保障中心新疆友联同创拍卖有限公司
新疆佳艺拍卖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