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略)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略)万元,采购人为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 二、采购范围 (1)能源公司现有8套烟气在线设备(CEMS),1套污水在线监测设备(1台COD仪,1台氨氮仪,1台混合采样器),包含智能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 (2)能源公司现有4套环境空气挥发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 (3)包含系统运行所需的标液、载气、标气以及(略)元(含)以下易耗品的更换,所更换配件须有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单。 (4)服务期:(略)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业绩要求:(略) (3)人员要求:(略) (4)信誉要求:(略) (5)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资不抵债、责令停业、破产等状态;(提供近一年((略)年)第三方审计报告或近3个月银行资信证明) (6)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包件)的响应; (7)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单位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式:(略)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式:(略) 六、响应时间及地点 响应时间:(略) 响应地点:(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釆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疆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