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水发集团(略)年度工装集采项目-询比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疆水发集团(略)年度工装集采项目(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概况和询比范围
1.项目名称:(略)
2.询比内容与范围:(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内注册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的厂家或厂家直营机构;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零申报报表;依法缴纳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的凭据);
3.业绩要求:(略)
4.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其他说明:(略)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略)
2.投标地点:(略)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略)
2.领取地点:(略)
3.招标文件价格:(略)
六、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在新疆水利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才能报名下载并参与本项目投标。
3.供应商注册及登录问题详见“新疆水发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服务热线”。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处于经营异常名录,公司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处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新疆水发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略)
提出异议渠道:(略)
邮箱号:(略)
九、联系方式
采 购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 址:(略) | 地 址:(略) |
联 系 人:(略) | 联 系 人:(略) |
电 话:(略) | 电 话:(略) |
(略)年(略)月(略)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