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 第1包:(略)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同类型证明文件)。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略)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人须承诺:(略)
3.5投标人须承诺:(略)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合同、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3.7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8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提供(略)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9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略)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略)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3.(略)投标人承诺其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全辖。
3.(略)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