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盐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盐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盐资规挂[(略)](略)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投资强度要求 | 挂牌保证金 | 建设工期 | 建设项 目要求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盐资规挂[(略)](略)号 | 盐山县杨集镇中心小学以南,杨百路以西 | (略).(略) | 商业金融用地 | ≤1.0 | ≤(略)% | ≤(略) | (略)年 | | (略)万元 | | 详见盐资规挂【(略)】(略)号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及县政府相关文件。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在“信用河北”列入黑名单的禁止参加竞买。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违约金的、不按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限制竞买)。
三、本次挂牌出让遵循诚实信用、公开公正、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买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1月(略)日,到盐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1月(略)日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挂牌保证金的截止日期为(略)年1月(略)日(略)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挂牌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略)年1月(略)日(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不允许邮寄投标文件。
(二)本次出让地块存在地上建筑物,出售价格为(略)万元,和土地一起出让,单独收取。
(三)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四)未尽事宜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略)
开户行:(略)
户 名:(略)
账号:(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略)
盐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