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略)年度姜山镇耕地功能恢复项目(第一批次)已由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以 鄞政发[(略)](略)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略)%,项目法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略)
2.3计划工期:(略)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略)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含图纸)和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略)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略)
4.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管部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