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清丰县冀鲁豫边区革命根据地旧址纪念馆文物库房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E(略)D(略) | 清丰县冀鲁豫边区革命根据地旧址纪念馆文物库房提升项目 | (略).(略) | (略).(略) |
5.采购需求:(略)
5.1采购内容:(略)
5.2资金来源:(略)
5.3交货期:(略)
5.4交货地点:(略)
5.5质量要求:(略)
5.6质保期:(略)
5.7标包划分:(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2)**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略)〕(略)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交(略)或(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附件),无须再提供以上证明资料。
3.2 信用要求:(略)
3.3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略)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监督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