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资格审查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注:(略) |
| 2.1.2 | 资格审查入围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 1.1 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未超过(略)家(含(略)家)时,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1.2 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超过(略)家时,本项目将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确定: ?直接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其中: 方法三中R取值为:(略) |
| 2.2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资格评审标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 格式以系统为准 |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质证书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资质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建筑工程专业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投标企业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上人员较多时,请在相应人员名单上予以标注)。 |
|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 格式按招标文件格式附件1 |
|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 (采用银行保函缴纳的格式见附件5) |
|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 格式按招标文件格式附件2 |
|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格式按招标文件附件4 |
| 2.2.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 2.3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 (略)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略) ?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略)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略)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经济标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此处提供两种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及K值、Q1值、K1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系统中随机抽取确定。 第一种:(略) (1)评标基准价 ①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②评标基准价的确定:(略)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略)%、(略)%、(略)%。 第二种:(略) (1)评标基准价 ①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②评标基准价的确定:(略)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略)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两种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以调整。 |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略)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0.6 分,每高 1%扣0.9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3.3(2)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 价评分标准 | 企业信用考核部分:(略) 企业信用因素评分值占总分值的比例为总分值的4.0%; 信用分的确定:(略) 若投标企业都未参加(略)年三季度南通市建筑业企业(房建)信用评价的,按信用分满分(略)%的比例计算信用分得分,即2.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