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定西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南五西路道路工程已由甘肃定西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局以定经开建发【(略)】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通过申请财政资金、申请政策性资金、企业自筹、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招标人为定西海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鑫天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
2.2 建设规模:(略)
2.3 建设地点:(略)
2.4 计划工期:(略)
2.5 招标范围:(略)
2.6 标段划分:(略)
2.7 工程质量:(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3 “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公告之日起查询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 必须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者账户密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获取招标文件。
4.3 获取方法:(略)
5.资格审查方式
5.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5.2在评标评审过程中,须严格执行《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认定招标投标领域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情形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甘发改法规〔(略)〕(略)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6.2 地点:(略)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行业主管部门:(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