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宿办〔(略)〕(略)号)明确的第三十三项中“湖区内有圈圩养殖1万亩”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宿迁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试行)》(宿污防攻坚指办〔(略)〕(略)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重要河湖生态保护不力。湖区内有圈圩养殖1万亩。
二、责任单位
市湖滨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三、验收单位
市水利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四、整改目标
完成湖区1万亩圈圩养殖清退工作。
五、整改时限
(略)年(略)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1.摸底排查和方案编制。(略)年6月底前完成对骆马湖湖区圈圩养殖情况排查摸底,(略)月底前完成破圩和水系连通方案编制。
2.分期分批完成退养、破圩和水系连通。(略)年6月底前完成三里片区圈圩养殖退养、破圩工作;(略)年2月底前完成戴场岛片区圈圩养殖退养, 6月底前完成养殖塘口破圩和水系连通, (略)月底前完成其它区域圈圩养殖退养和破圩工作。
七、整改完成情况
1.已完成摸底排查和方案编制。在完成湖区圈圩养殖面积、户数、养殖种类等摸底排查基础上,委托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圈圩区域地形测绘测量和工程勘察,完成破圩和水系连通方案编制。
2.已分期分批完成退养、破圩和水系连通。已完成戴场岛片区(略)亩、三里湿地片区(略)亩、其他圩区(山水工程(略)亩,皂河镇(略)亩)分期分批退养、破圩和水系连通。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1月4日)向市水利局反映。
监督电话(牵头验收单位):(略)
电子邮箱(牵头验收单位):(略)
宿迁市水利局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