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要求: (1)竞选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须为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或省级分公司授权的下属机构(或同级别的保险机构),同一法人名下只能由一家省级分公司或省公司授权的地市机构(或同级别的保险机构)参与本次报价,如同一法人名下多家分公司同时报名,,以竞选保证金到账时间最早为准。 信誉要求: 近三年(自(略)年1月1日至竞选截止日期)不存在以下情形: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惩戒”; (3)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竞选项目所在地的竞选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4)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中国执信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略) (7)竞选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竞选文件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在近3年((略)年1月1日至竞选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 (8)法律法规或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要求: (1)竞选人应为偿付能力指标符合监管要求的保险机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略)%;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略)%;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并提供最新季度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 (2)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业绩要求: 近 3 年,自 (略)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保单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保过一个项目(保单物质损失部分保险金额为人民币 5 亿元及以上的项目,如为共保项目,则要求报价人承保份额的物质损失部分保险金额为人民币 5 亿元及以上)。 注:(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不同竞选人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股权、关联关系的申请人,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件的工程项目竞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