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园区(略)年装置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检测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略)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略)万元,采购人为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 二、采购范围 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园区(一、二、三期)防雷防静电设施每年进行两次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检测,每次检测完7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具体检测范围:(略) 服务期:(略)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响应人具有有效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甲级资质,近三年在防雷情报站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机构质量考核合格单位;且在自治区气象局及昌吉州气象局有有效的资质审查备案文件;响应人出具的检测报告需气象局认可的文件; (3)响应人拟派检测人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防雷检测证书(雷电灾害防御协会颁发),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响应人需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项目安全管理人员资质(应急管理局或住建局下发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证书); (5)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气象部门防雷情报站网站中3年内无不良记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现场查验为准、提供在气象部门防雷情报站网站中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6)自(略)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成交通知书和该项目发票复印件);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资不抵债、责令停业、破产等状态;(提供近一年((略)年)第三方审计报告或近3个月银行资信证明) (8)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包件)的响应; (9)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单位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式:(略)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式:(略) 六、响应时间及地点 响应时间:(略) 响应地点:(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釆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疆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