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项目预算金额:(略) 4.采购需求:(略) 5.合同履行期限:(略)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略) 标的物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本次租赁的办公楼位于珠江街北侧,岷山路东侧 。该地理位置能满足: · 业务集中办公的要求 · 公共服务便利性:(略) · 安全环境要求:(略) · 配套设施唯一性:(略) 经专家组充分讨论与合议,一致认为: 清河县机关办公楼租赁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 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唯一供应商(清河县扬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二、拟定唯一供应商信息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略) 社会信用代码:(略)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略)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四、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略) 2.获取地点:(略) (http:(略) 3.获取方式:(略) 4.采购文件售价:(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办理河北 CA 后,可直接登录“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http:(略) 3.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 (略)-(略)-(略)。 4.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若投标人在使用“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略) 5.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向项目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公告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文件为准。 本公告发布媒介:(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