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条款 | 更改前内容 | 更改后内容 |
1 | 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 ③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略) | ③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略) |
2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③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略) | ③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略) |
3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6)其他要求:(略) | (6)其他要求:(略) |
4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其他要求:(略) ? | 其他要求:(略) |
5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略)→类似项目 | 类似项目是指:(略) | 类似项目是指:(略) |
6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招标控制价或其计算方法 | (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另行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万元;(备注:(略) 其中:(略) ?设计费为另行公布万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另行公布万元 其中: 暂估价万元 暂列金额万元 工程优质费万元(如有) | (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开标前7天另行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万元;(备注:(略) 其中:(略) ?设计费为开标前7天另行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万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开标前7天另行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万元 其中: 暂估价万元 暂列金额万元 工程优质费万元(如有) |
7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
8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资格评审标准→(一)企业情况 | (2)考核期内承接过或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 具有以下任意一个业绩的得 (略)分,满分 (略) 分。 ①施工业绩:(略) ②设计业绩:(略) 因“桂建云”系统目前处于调整阶段,勘察、设计企业区外业绩录入端口处于关闭状态,招标文件中涉及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桂建云”信息为准的,若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导入到“桂建云”,可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资格审查部分第七点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或资信业绩需要的其他材料中(相关证明材料指:(略) | (2)考核期内(略)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承接过或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满分(略)分): ①工程总承包(EPC)业绩:(略) ②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要求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略) ③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要求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略) 注:(略) (2)因“桂建云”系统目前处于调整阶段,勘察、设计企业区外业绩录入端口处于关闭状态,招标文件中涉及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桂建云”信息为准的,若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导入到“桂建云”,可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资格审查部分第七点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或资信业绩需要的其他材料中(相关证明材料指:(略) |
9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资格评审标准→(二)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 根据桂建函((略))(略) 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分值权重计。(包含自治区诚信综合评价分和设区市诚信综合评价分)(注:(略) | 1、施工企业信誉实力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建函((略))(略) 号,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分值权重计。 2、设计企业信誉实力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恢复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及评价结果在招标投标中应用的通知》(桂建设计消防〔(略)〕6号)规定,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的,评标时各投标人的此项得分均以满分分值权重或满分分值计。 (包含自治区诚信综合评价分和设区市诚信综合评价分)(注:(略) |
(略)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资格评审标准→(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称:(略)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略) 注:(略)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称:(略)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略)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略) 注:(略) |
(略)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资格评审标准→(四)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情况 | (1)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职称:(略) (2)项目设计负责人:(略) 备注:(略) | (1)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及职称:(略) (2)施工项目经理资格及职称:(略) 注:(略) |
(略)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资格评审标准→(五)拟投入本工程管理的其他人员情况 | 优((略)分):(略) 良((略)分):(略) 中(9分):(略) 名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执业资格证不少于3人,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占比在(略)%以上(含 (略)%)的,满足项目设计管理需要;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施工员人数不少于 2 人、质量员人数不少于2 人、材料员人数不少于 1人,且均应具有有效的相应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需有有效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 C 证,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基本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人员配备基本合理,能满足项目施工管理要求。 一般(6分):(略) 差(4分):(略) | 优((略) 分):(略) 良((略)分):(略) 中(9 分):(略) 一般(6 分):(略) 差(4分):(略) 注:(略) |
(略)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资格评审标准→(六)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 | 差(1分):(略) | 差(1分):(略) |
(略)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2.2.4(3)资信业绩→项目业绩 | (1)工程总承包(EPC)业绩:(略) (2)施工业绩:(略) 3、设计业绩: 考核期内承接过或完成过承接过或完成过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业绩)。每个得(略)分。(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提供均可)。 此项满分 (略) 分。 (备注:(略) | 考核期内(略)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承接过或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 1、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满分?(略)?分):(略) 投标人承接过或完成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略)㎡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EPC)的每个得(略)分,此项满分(略)分。 2、施工业绩(满分(略)分) 投标人承接过或完成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略) ㎡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每个得(略)分,此项满分(略)分。 3、设计业绩(满分(略)分) 投标人承接过或完成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略)㎡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每个得(略)分,此项满分(略)分。 备注:(略) (2)因“桂建云”系统目前处于调整阶段,勘察、设计企业区外业绩录入端口处于关闭状态,招标文件中涉及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桂建云”信息为准的,若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导入到“桂建云”,可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资格审查部分第七点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或资信业绩需要的其他材料中(相关证明材料指:(略) |
(略)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2.2.4(3)→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 优((略)分):(略) 良((略)分):(略) 中((略)分):(略) 名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执业资格证不少于3人,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占比在(略)%以上(含 (略)%)的,满足项目设计管理需要;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施工员人数不少于 2 人、质量员人数不少于2 人、材料员人数不少于 1人,且均应具有有效的相应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不少于2人)需有有效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 C 证,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基本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人员配备基本合理,能满足项目施工管理要求。 一般((略)分):(略) 差((略)分):(略) | 优((略)分):(略) 良((略)分):(略) 中((略)分):(略) 一般((略)分):(略) 差(4分):(略) 注:(略) |
(略)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2.2.4(4)商务标→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 根据桂建函((略))(略) 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分值权重计。(包含自治区诚信综合评价分和设区市诚信综合评价分)(注:(略) | 1、施工企业信誉实力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建函((略))(略) 号,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分值权重计。 2、设计企业信誉实力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恢复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及评价结果在招标投标中应用的通知》(桂建设计消防〔(略)〕6号 )规定,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的,评标时各投标人的此项得分均以满分分值权重或满分分值计。 (包含自治区诚信综合评价分和设区市诚信综合评价分)(注:(略) |
(略) | 本项目招标资料(初步设计文本、项目技术配置及交付标准)以(略)年(略)月(略)日上传的为准,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系统自行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