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黄埔老港海关、黄埔老港海关缉私分局(略)—(略)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北路(略)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略)楼(联系方式:(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 企业类别 | 中标服务商数量 | 服务期 | 第一年预算金额 | 所属行业 |
黄埔老港海关、黄埔老港海关缉私分局(略)—(略)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 一类维修经营企业 | 1家 | 3年(合同一年一签) | (略).2万元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类维修经营企业 | 1家 |
2.采购服务要求:(略)
3.采购类型:(略)
4.采购地点:(略)
5.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对本项目全部服务要求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6.推荐原则如下:
(1)当报价供应商均为一类企业,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两名的报价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一的承接一类维修经营业务;排名第二的承接二类维修经营业务),排名第三的报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排名第四的报价人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2)当报价供应商均为二类企业,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报价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只承接二类维修经营业务),排名第二的报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报价人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3)当报价供应商同时具有一类和二类企业:
①当一类或二类企业只有一家时,在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后,评标委员会将直接推荐其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由该企业承接其类别范围的经营业务;
②当一类或二类企业为两家或以上时,评标委员会依据评审标准分别对一类或二类企业进行综合评审,根据得分情况,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一类或二类企业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对应经营业务排名第二的一类或二类企业并列为第二成交候选人,对应经营业务排名第三的一类或二类企业并列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领购磋商文件者,供应商登陆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http:(略)
2、线上领购磋商文件者,供应商登陆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http:(略)
3、领购磋商文件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以报价供应商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
(1)开户银行名称:(略)
(2)单位名称:(略)
(3)账号:(略)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