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项目为:(略)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略)
1.2采购内容:(略)
服务周期:(略)
工期:(略)
承包方式:(略)
服务地点:(略)
★质量要求:(略)
本项目分包划分情况:(略)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折扣限价(略)%。★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资格条件如下:(略)
2.1.1主体资格:(略)
2.1.2有效业绩:(略)
2.1.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监管机构或国家能源监管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已按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略)年第(略)号)的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
(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中明确的有效期内的同等等级资质;
2.1.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同时具备以下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
(2)项目经理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4)特种作业人员4人,其中2人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2人须同时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和“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2.1.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略)
2.2.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自(略)年(略)月(略)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略)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略)月(略)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略)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略)月(略)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略)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略)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2.(略)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2.2.(略)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2.2.(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2.(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2.2.(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2.2.(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2.(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2.(略)响应人存在在响应截止日前二年内因拖欠企业员工薪资(含劳务工、农民工)被行政处罚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不良记录;
2.2.(略)响应人被纳入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且该企业或其涉及惩戒的产品和服务在采购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2.2.(略)近两年(自【(略)年(略)月(略)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2.2.(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供应商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略)
2.3.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3.2供应商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略)
2.3.3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略)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略)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略)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略)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略)
服务邮箱:(略)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9.3廉洁监督方式:
如在采购项目中发现违反廉洁纪律的情况,请通过电话或来信方式向中国电信四川公司纪委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