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地(略)-WG-Z(略)号地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段服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略)-WG-Z(略)号地块项目已由苏州市相城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数据投备[(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运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略) 特别提醒:(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略) 规模:(略)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N(略) | 苏地(略)-WG-Z(略)号地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苏地(略)-WG-Z(略)号地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采用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2)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需为符合招标公告中监理资质要求的监理单位; (3)拟选派项目总负责人需由牵头单位委派并为牵头单位在职员工(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需注册在牵头单位); (4)联合体各方均应按要求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所有相关材料。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7.1投标申请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7.1.1投标申请人资质、等级要求:(略) (1)工程设计资质:(略) (2)工程监理资质:(略) 7.1.2投标申请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1.3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要求: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2)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的一项专业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7.1.4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拟派工程设计负责人需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需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7.1.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要求:(略) (2)单项工程咨询服务业绩要求:(略) 注:(略) 7.1.6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7.2招标范围: 7.2.1项目策划:(略) 7.2.2工程设计:(略) 7.2.3工程监理:(略) 7.2.4造价咨询:(略) 7.2.5项目管理:(略) 7.2.6其他咨询服务:(略) 7.3其他要求: 7.3.1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正式职工,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注:(略) 7.3.2当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3家时,本项目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7.3.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略))(略)号); 7.3.4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布的适用于项目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7.3.5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当有效投标人超过3家(不含)时,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家或5家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苏州运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苏州咨悦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 | 地 址: | 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中路(略)号星云汇广场1幢(略)楼 | 邮 编: | (略) | 邮 编: | (略) | 联 系 人: | 陆思瑜 | 联 系 人: | 张盛、张佳佳 | 电 话: | (略)-(略) | 电 话: | (略)-(略)-(略) | 传 真: | | 传 真: | (略)-(略)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 账 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