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国道常山长风至五联段改建工程施工监理
招 标 文 件
第一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款、第2.3款的规定,招标人──常山县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并及时下载本项目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常山县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
(略)年(略)月(略)日
(略)国道常山长风至五联段改建工程施工监理
招 标 文 件
第一号补遗书
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 定标办法中第三款 召开定标会议修改为:(略)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第2.2.4(2)款 企业信誉修改为:
根据开标截止日前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有效的最近一个周期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得分。(应附从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与服务系统中打印的含系统水印的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企业信用报告及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未按要求附打印件的,视为无信用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得分计算原则如下:(略)
(1)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AA的得1.5分;
(2)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A的得1分;
(3)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B的得0分;
(4)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C的得-2分;
(5)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D的得-5分;
(6)未参与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得0分。
(须附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有效的最近一个周期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文件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加分)。
(三)、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监理服务费报价汇总表修改为:
监理服务费报价汇总表
监理标段名称:(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计(元) | 备注 |
1 | 施工期阶段(含施工准备期)监理人员服务费 | | |
1.1 | 其中施工准备期监理人员服务费 | | |
2 | 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费 | | 按(8)的2%报价 |
3 | 其他费用 | | |
4 | 试验检测费 | | |
5 | 各项费用合计 | | =(1)+(2)+(3)+(4) |
6 | 管理费(按5的百分比报价) | | =(5)×5% |
7 | 利润(按5的百分比报价) | | =(5)×5% |
8 | 监理服务费总价 | | =(5)+(6)+(7) |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由(略)年1月6日9时(略)分变更为(略)年1月7日9时(略)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