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大自然规告字[(略)]第6号
经大城县人民政府批准,大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用途 | 出让面积 (m2)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略)-(略)号 | 大城县南环路以南、 西环路以东 | 商业用地 | (略).(略) | ≤3.0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略)号 | 大城县南环路以南、 西环路以东 | 商业用地 | (略).(略) | ≤3.0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备注 | |
上述公示内容以地块拍卖出让文件中所示内容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出让文件《竞买须知》中确定的内容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并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的其他文件。申请人可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1月7日到大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1月7日(略)时整之前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竞买申请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和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大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填写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1月7日(略)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略)年1月8日(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和竞买号牌。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略)年1月9日(略)时(略)分在大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举行。
六、有意竞买者可自行现场踏勘,一经竞买报名即表示接受地块全部现状。出让宗地范围内电力设施、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等,所需费用均由受让人自行支付。宗地其他情况详见出让须知。
此公告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ebpr.gov.cn/index.html)、《廊坊日报》进行查询。
七、竞买成交后,将按规定收取应收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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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