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项目为养殖水面经营权招租,标的流转用途为水产养殖,竞得人不得私自改变标的流转用途,不得利用流转水面从事与规定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在周边种植树木、苗木和农业作物;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因生产需要搭建临时性建筑,竞得人应书面申请出租方同意,合同到期后临时建筑由竞得人自行拆除,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2、本次招租实行明标暗争的方式。以五年租赁底价为起租底标,竞标时一律使用现金人民币,银行存折、银行卡、有价证券、借条、所有票据、微信、支付宝等一律不抵作现金。竞标人竞标时需以千元或千元的整数倍为递增档次,不足部分忽略不计。投标现金最高者即为中标者,投标低于竞标底标视为废标。竞标时如发现假币当场没收,竞标人当场补足假币金额。中标者中标当日需要签订租赁合同并全额缴纳五年的租金及见证费(见证费金额是:(略) 3、竞租人在竞租开始前,应向当涂县太白镇永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缴纳竞租保证金,保证金按照“当涂县太白镇永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养殖水面经营权招租项目明细表”备注栏备注的金额缴纳。当涂县太白镇永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出具保证金收据,该保证金在竞租期间不算利息,缴纳竞租保证金的时间在本公告截止日止。竞租当日,保证金收据作为入场券,持收据入场,一份收据对应一位竞租人。如竞租人想同时竞租两个不同水面,需缴纳两份对应水面的保证金。 4、竞得人是标的实际管理人,竞得人须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不做危及自身人身安全的活动,流转的水面如有高压线,严禁垂钓,以确保人身安全。严禁在流转的水面戏水、游泳,谨防溺水的发生。一切安全事故责任都由竞得人来承担,与出租方无关,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要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竞得人在租赁期间应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5、租期内,竞得人必须保持河道水系畅通,不得私自筑坝拦埂;在防汛抗旱时期必须无条件服从村委会统一用水调度,确保周边农田用水和排涝需要。 6、本次流转面积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若本次流转的水面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有差异,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承包费和退租等理由。 7、竞得人竞得标的后不得私自转让、分包该标的,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流转合同,收回流转标的;承包期内实施谁使用谁承担的原则,出租方不承担竞得人水、电和路等基础设施费用。 8、承租期内如遇政府开发提前收回流转标的,流转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仅退还剩余租金,出租方及地方政府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承租期内,国家或集体因农业开发、清淤、开挖、造桥、美好乡村建设等项目涉及承租水面,竞得人必须无条件服从,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仅退还剩余租金,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或补偿。 9、凡参加竞租都被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已经了解招租养殖水面现状,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行承担风险。不得以未看样或不了解标的现状为由对出租方及代理机构提起诉讼、仲裁,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略)、出租人与竞得人就标的交付日、起租日、规则及其它未尽事宜以实际签订的《水面承包合同》约定为准。 (略)、若竞租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带来的市场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略)、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略) (略)、本次竞标的解释权归当涂县太白镇永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