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采购包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略)年度公务出行保障车辆租赁服务资格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注:(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略)年度公务出行保障车辆租赁服务资格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承诺函》。
(3)本项目(采购包)允许联合体投标(响应),如是联合体投标(响应)的,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需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同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
(4)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须具备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如国家、各省份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略)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略)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略)
4.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解密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