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略)年度安居服务公司天河片区物业项目保洁、绿化及垃圾分类服务采购公告
广州安居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现对(略)年-(略)年度安居服务公司天河片区物业项目保洁、绿化及垃圾分类服务实施采购活动,且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拟通过公开采购的方式选定中选人。
1.采购项目情况
1.1采购项目名称:(略)年-(略)年度安居服务公司天河片区物业项目保洁、绿化及垃圾分类服务
1.2采购人:广州安居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3服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棠德花苑、棠德花苑新社区、棠悦花园和德荟花园。
1.4项目概况及规模:(略)
1.4.1棠德花苑共有九层无电梯住宅楼宇(略)栋((略)条楼梯、(略)户),电梯住宅楼宇5栋(每栋2梯、(略)层,共(略)户),总计(略)个单元;地下室停车场(高层、中心、F区)及中心车库上盖广场;幸福广场一期、二期;污水处理厂综合楼、邮电综合楼、总部办公室及B区E区服务中心办公室。棠德花苑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内的A、B、C、D、E、F、G、H区域、中心车库上盖绿化园区、幸福广场一期绿化园区及A区大草坪的乔木、灌木、草坪、地被植物等绿化的养护、整形修剪(乔木除外),白蚁防治,绿化范围内的保洁(含垃圾清理)工作。小区共设置6个定时垃圾投放点,(略)个误时垃圾投放点。
1.4.2棠悦花园绿化率面积(略).(略)㎡,楼宇共7栋(每栋为(略)层,共(略)户)、地下室共一层约(略)㎡;棠德花苑新社区绿化面积(略).(略)㎡,楼宇共8栋(3栋为(略)层,5栋为(略)层,共(略)户;地下室共二层约(略)㎡(不含F栋地下车库)。9个垃圾投放点(棠德花苑新社区4个、棠悦花园5个)站桶。
1.4.3德荟花园(略)栋楼宇(共(略)户),规划停车场建筑面积6.(略)万平方米(停车位(略)个),及园区景观绿植养护。5个垃圾分类点站桶。
1.5服务期:(略)个月,具体合同起始时间以实际进场时间为准。
注:(略)
2.采购内容、最高限价
2.1采购内容:确定1个供应商,为棠德花苑、棠德花苑新社区、棠悦花园和德荟花园提供保洁、绿化及垃圾分类服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中的《采购人需求》。
2.2最高限价(含税):(略)(略).(略)元。综合单价包干,综合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含税):(略)
注:(略)
(2)报价人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自行报价,报价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列所有内容,否则,被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中。
(3)本采购项目只允许报价人提交一个报价,对于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将不予接受。
2.3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参加本项目的意思表达清楚,报价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注:(略)
(2)已由总公司合法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证书和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有效;
(3)同一法人授权多个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则相关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均作无效处理。
3.3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可不提供该项资料,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
3.4报价人自(略)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金额(略)万元或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是指:(略)
【注:(略)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6按采购公告附件1要求签署盖章的报价人声明函。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按报价人提供的《报价人声明函》第四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报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均作无效处理。
4.采购公告发布、响应登记时间及方式
4.1采购公告发布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月(略)日。
4.2响应登记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月(略)日,响应登记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略)号白云大厦(略)楼开标室。
4.3 响应登记方式:(略)
4.4 响应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略)
(1)《响应登记申请表》(格式见本采购公告附件2);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委托代理情况下)(格式见本采购公告附件3);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加的,还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对报价人出具的唯一有效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
(4)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备注:(略)
②未按上述要求递交资料视为响应登记不成功,不能参与本项目。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
5.1递交响应文件的起始时间:(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略)号白云大厦(略)楼开标室。
5.2开标时间:(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略)号白云大厦(略)楼开标室。
5.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答疑澄清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审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5.4报价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逾期递交、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为无效响应。
5.5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文件。
5.6递交份数:1份正本,2份副本。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向已成功完成响应登记的报价人发出采购文件,只有完成响应登记且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报价人方可有资格递交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6.2本项目报价人接收采购文件、提交疑问、接收采购答疑澄清文件均通过邮箱进行(邮箱地址见联系方式),相关文件发出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6.3已获取采购文件而不参加报价的报价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7.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采购公告在城壹宜居平台(https:(略)
8.2采购完成后,采购人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上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9.其他事项
9.1报价人若对采购文件(包括报价清单、最高限价、合同)有疑问的,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通过邮箱(邮箱地址见联系方式)提出。
采购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天前通过邮箱(邮箱地址见联系方式)发布采购答疑澄清文件;不足1天的,采购人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采购答疑澄清文件一经通过邮件发出,视作已发放给报价人。当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9.3潜在报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向采购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安居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 (略)号珠实同创环东广场(略)楼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略)-(略)
注:(略)
9.4报价人在本项目采购人的发包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采购人后续的所有采购活动。(注:(略)
(1)将中选项目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选项目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出让报价资格的;
(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5)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7)存在行贿情形的;
(8)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情形。
(略).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安居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 (略)号珠实同创环东广场(略)楼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略)-(略)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略)号白云大厦(略)楼
联系人:邓工、余工
联系电话:(略)-(略)
邮箱地址:(略)@qq.com
附件:(略)
2.响应登记申请表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
附件1
报价人声明函
致:广州安居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略)年-(略)年度安居服务公司天河片区物业项目保洁、绿化及垃圾分类服务的采购工作,作出郑重声明:(略)
一、本公司保证响应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中选单位,我司同意并授权采购人将我司响应文件商务部分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报价中诚信报价,在本项目报价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报价资格,不向采购人或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采购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采购人后续的所有采购活动。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略)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项目的其他报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项目的其他报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7)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或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招标或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项目服务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略))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略))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作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作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 (略)年1月1日至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略)
五、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贵公司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选资格,将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六、在本项目进行的法定期间内,若采购人收到任何针对我司的异议和投诉,我司应依法举证,否则愿意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