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中医院新院区物业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阳县中医院新院区物业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标段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标段划分:(略)
采购方式:(略)
三年总预算金额:(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第一、二、三标段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略)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略)年(略)月(略)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略)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2.3本项目监督部门:(略)
2.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附件:(略)